1,1,2,2-四氯乙烷;四氯化乙炔 | ||||
標
識 |
中文名: | 1,1,2,2-四氯乙烷;四氯化乙炔 | ||
英文名: | 1,1,2,2-Tetrachloroethane;Acetylene tetrachloride | |||
分子式: | C2H2Cl4 | 分子量: | 167.86 | |
結構式: | ||||
CAS號: | 79-34-5 | RTECS號: | KI8575000 | |
HS編碼: | UN編號: | 1702 | ||
危險貨物編號: | 61556 | IMDG規則頁碼: | 6263 | |
理 |
外觀與性狀: | 無色重質液體,有氯仿樣的氣味。 | ||
主要用途: | 用作溶劑,用于有機合成。 | |||
熔點: | -43.8 | 沸點: | 146.4 | |
相對密度(水=1): | 1.60 | 相對密度(空氣=1): | 無資料 | |
飽和蒸汽壓(kPa): | 1.33/32℃ | 溶解性: | 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等。 | |
臨界溫度(℃): | 388 | 臨界壓力(MPa): | ||
燃燒熱(kj/mol): | 970.3 | |||
燃 燒 爆 炸 危 險 性 |
避免接觸的條件: | 光照。 | ||
燃燒性: | 可燃 | 建規火險分級: | ||
閃點(℃): | 自燃溫度(℃): | 無資料 | ||
爆炸下限(V%): | 無資料 | 爆炸上限(V%): | 無資料 | |
危險特性: | 遇明火、高熱可燃。受高熱分解產生有毒的腐蝕性氣體。與堿金屬能發生劇烈反應。 | |||
燃燒(分解)產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氫。 | 穩定性: | 穩定 | |
禁忌物: | 強氧化劑、強堿、鉀、鈉。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現 | |
滅火方法: | 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 |||
包 裝 儲 運 |
危險性類別: | 第6.1類毒害品 |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 14 |
包裝類別: | Ⅱ | |||
儲運注意事項: | 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內。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應與食用化工原料、金屬粉末等分開存放。不可混儲混運。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分裝和搬運作業要注意個人防護。 廢棄:處置前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廢物儲存參見“儲運注意事項”。用控制焚燒法處置。 包裝方法:小開口鋼桶;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木板箱。 | |||
毒 性 危 害 |
接觸限值: | 中國MAC:未制定標準蘇聯MAC:5mg/m3 美國TWA:OSHA 5ppm[皮]; ACGIH 1ppm,6.9mg/m3[皮] 美國STEL:未制定標準 | ||
侵入途徑: | 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 |||
毒性: | LD50:800mg/kg(大鼠經口) LC50:4500mg/m32小時(小鼠吸入) 致突變性微生物致突變:鼠傷寒沙門氏菌200μl/皿。微粒體致突變:鼠傷寒沙門氏菌200μl/皿。致癌性IARC致癌性評論:動物為可疑性反應。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在地下水中有蓄積作用。在對人類重要食物鏈中,特別是在水生生物中發生生物蓄積。 | |||
健康危害: | 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和抑制作用,可引起肝、腎和心肌損傷。可經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膚吸收。短期吸入主要為粘膜刺激癥狀。急性中毒:主要為消化道和神經系統癥狀。可有食欲減退、嘔吐、腹痛、黃疸、肝大、腹水。長期吸入可引起無力、頭痛、失眠、便秘或腹瀉、肝功損害和多發性神經炎。 | |||
急 |
皮膚接觸: |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清水沖洗。 | ||
眼睛接觸: | 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沖洗。 | |||
吸入: |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 |||
食入: | 患者清醒時給飲大量溫水,催吐,洗胃。就醫。 | |||
防 |
工程控制: |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排風。 | ||
呼吸系統防護: |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必須佩帶防毒面具。緊急事態搶救或逃生時,佩帶自給式呼吸器。 | |||
眼睛防護: | 戴安全防護眼鏡。 | |||
防護服: | 穿相應的防護服。 | |||
手防護: | 必要時戴防化學品手套。 | |||
其他: |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后,淋浴更衣。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 |||
泄漏處置: | 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式呼吸器,穿化學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堵漏。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劑混合吸收,然后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危險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6.1類毒害品。 |
均四氯乙烷安全技術說明書
非售品
CAS:79-34-5
分子式:CHCl2-CHCl2
分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