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腈;甲基氰;氰甲烷 | ||||
標
識 |
中文名: | 乙腈;甲基氰;氰甲烷 | ||
英文名: | Acetonitrile;Methyl cyanide | |||
分子式: | C2H3N | 分子量: | 41.05 | |
結構式: | ||||
CAS號: | 75-05-8 | RTECS號: | AL7700000 | |
HS編碼: | UN編號: | 1648 | ||
危險貨物編號: | 32159 | IMDG規則頁碼: | 3256 | |
理 |
外觀與性狀: | 無色液體,有刺激性氣味。 | ||
主要用途: | 用于制維生素B1等藥物,及香料、脂肪酸萃取等。 | |||
熔點: | -45.7 | 沸點: | 81.1 | |
相對密度(水=1): | 0.79 | 相對密度(空氣=1): | 1.42 | |
飽和蒸汽壓(kPa): | 13.33/27℃ | 溶解性: | 與水混溶,溶于醇等多數有機溶劑。 | |
臨界溫度(℃): | 274.7 | 臨界壓力(MPa): | 4.83 | |
燃燒熱(kj/mol): | 1264.0 | |||
燃 燒 爆 炸 危 險 性 |
避免接觸的條件: | |||
燃燒性: | 易燃 | 建規火險分級: | 甲 | |
閃點(℃): | 2 | 自燃溫度(℃): | 524 | |
爆炸下限(V%): | 3.0 | 爆炸上限(V%): | 16.0 | |
危險特性: | 其蒸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引著回燃。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 |||
燃燒(分解)產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氰化氫。 | 穩定性: | 穩定 | |
禁忌物: | 酸類、堿類、強氧化劑、強還原劑、堿金屬。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現 | |
滅火方法: | 泡沫、二氧化碳、1211滅火劑、砂土。用水滅火無效。如果該物質或被污染的流體進入水路,通知有潛在水體污染的下游用戶,通知地方衛生、消防官員和污染控制部門。在安全防爆距離以外,使用霧狀水冷卻暴露的容器。若冷卻水流不起作用(排放音量、音調升高,罐體變色或有任何變形的跡象),立即撤離到安全區域。 | |||
包 裝 儲 運 |
危險性類別: | 第3.2類中閃點易燃液體 |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 7;40 |
包裝類別: | Ⅱ | |||
儲運注意事項: | 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內。遠離火種、熱源。倉溫不宜超過30℃。防止陽光直射。要特別注意包裝完整,防止滲透引起中毒。應與氧化劑、酸類分開存放。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應采用防爆型,開關設在倉外。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定期檢查是否有泄漏現象。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運輸按規定路線行駛,中途不得停駛。 廢棄:處置前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廢物儲存參見“儲運注意事項”。用控制焚燒法處置。焚燒爐排出的氮氧化物要通過洗滌器或高溫裝置除去。 包裝方法:小開口鋼桶;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木板箱。 ERG指南:131 ERG指南分類:易燃液體—有毒的 | |||
毒 性 危 害 |
接觸限值: | 中國MAC:3mg/m3 蘇聯MAC:10mg/m3 美國TWA:OSHA 40ppm,67mg/m3;ACGIH 40ppm,67mg/m3 美國STEL:ACGIH 60ppm,101mg/m3 檢測方法:氣相色譜法 IDLH:500ppm 嗅閾:97.9ppm NIOSH標準文件:NIOS 78—212腈類 | ||
侵入途徑: | 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 |||
毒性: | 屬中等毒類 LD50:2730mg/kg(大鼠經口);1250mg/kg(兔經皮) LC50:7551ppm 8小時(大鼠吸入)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貓吸入其蒸氣7mg/m3,4小時/天,共6個月,在染毒后1個月,條件反射開始破壞。病理檢查見肝、腎和肺病理改變。致突變性性染色體缺失和不分離:啤酒酵母菌47600ppm。生殖毒性倉鼠經口最低中毒劑量(TDLo):300mg/kg(孕8天),引起肌肉骨骼發育異常。 | |||
健康危害: | 蒸氣具有刺激性。大量吸入引起急性中毒,癥狀為虛弱、面色灰白、惡心、嘔吐、腹痛、腹瀉、胸悶、胸痛;嚴重者發生呼吸及循環障礙,體溫下降,抽搐,昏迷。可有尿頻、蛋白尿。 健康危害(藍色):2 易燃性(紅色):3 反應活性:0 | |||
急 |
皮膚接觸: |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及清水徹底沖洗。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靜。 | ||
眼睛接觸: | 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 | |||
吸入: |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停止者,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勿用口對口)。給吸入亞硝酸異戊酯,就醫。 | |||
食入: | 誤服者用1:5000高錳酸鉀或5%硫代硫酸鈉洗胃。立即就醫。如果患者食人或吸入該物質不要用口對口進行人工呼吸,可用單向閥小型呼吸器或其他適當的醫療呼吸器。脫去并隔離被污染的衣服和鞋。吸入、食入或皮膚接觸該物質可引起遲發反應。確保醫務人員了解該物質相關的個體防護知識,注意自身防護。 | |||
防 |
工程控制: |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排風。盡可能機械化、自動化。 | ||
呼吸系統防護: | 可能接觸毒物時,必須佩帶防毒面具。緊急事態搶救或逃生時,佩帶正壓自給式呼吸器。呼吸器選擇:1、200ppm:裝藥劑盒防有機蒸氣的全面罩呼吸器、自攜式呼吸裝備。2、500ppm:連續供氣式呼吸器、供氣式呼吸器、自攜式呼吸裝備。3、500ppm:連續供氣式呼吸器、動力驅動裝有機蒸氣濾毒盒的空氣凈化呼吸器、裝藥劑盒防有機蒸氣的全面罩呼吸器、裝有機蒸氣濾毒盒的空氣凈化式全面罩呼吸器(防毒面具)、自攜式呼吸器。4、應急或有計劃進入濃度未知區域,或處于立即危及生命或健康的狀況:自攜式正壓全面罩呼吸器、供氣式正壓全面罩呼吸器輔之以輔助自攜式正壓呼吸器。5、逃生:裝有機蒸氣濾毒盒的空氣凈化式全面罩呼吸器(防毒面具)、自攜式逃生呼吸器。 | |||
眼睛防護: |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 |||
防護服: | 穿相應的防護服。 | |||
手防護: | 戴防化學品手套。 | |||
其他: |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后,徹底清洗。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車間應配備急救設備及藥品。有關人員應學會自救互救。 | |||
泄漏處置: | 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堵漏。噴水霧會減少蒸發,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間內的易燃性。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危險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3.2類中閃點易燃液體。 環境信息:防止空氣污染法:危害空氣污染物(篇1,條A,款112)。 EPA有害廢物代碼;U003。資源保護和回收法:款261,有毒物或無其他規定。資源保護和回收法:禁止土地存放的廢物。資源保護和回收法:通用的處理標準廢水5.6mg/L;非液體廢物38mg/kg。資源保護和回收法:地表水監測清單表建議方法(PQL μg/L)8015(100)。應急計劃和社區知情權法:款304應報告量2270kg。應急計劃和社區知情權法:款313表R,最低應報告濃度1.0%有毒物質控制法:40CFR716.120(a)。 |
乙腈安全技術說明書
非售品
CAS:75-05-8
分子式:C2H3N
分子量: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