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酚;石炭酸 | ||||
標
識 |
中文名: | 苯酚;石炭酸 | ||
英文名: | Phenol;Carbolic acid | |||
分子式: | C6H6O | 分子量: | 94.11 | |
結構式: | ||||
CAS號: | 108-95-2 | RTECS號: | SJ3325000 | |
HS編碼: | UN編號: | 1671 | ||
危險貨物編號: | 61067 | IMDG規則頁碼: | 6225 | |
理 |
外觀與性狀: | 白色結晶,有特殊氣味。 | ||
主要用途: | 用作生產酚醛樹脂、卡普隆和己二酸的原料,也用于塑料和醫藥工業。 | |||
熔點: | 40.6 | 沸點: | 181.9 | |
相對密度(水=1): | 1.07 | 相對密度(空氣=1): | 3.24 | |
飽和蒸汽壓(kPa): | 0.13/40.1℃ | 溶解性: | 可混溶于乙醇、醚、氯仿、甘油。 | |
臨界溫度(℃): | 419.2 | 臨界壓力(MPa): | 6.13 | |
燃燒熱(kj/mol): | 3050.6 | |||
燃 燒 爆 炸 危 險 性 |
避免接觸的條件: | 光照。 | ||
燃燒性: | 可燃 | 建規火險分級: | 丙 | |
閃點(℃): | 79℃閉杯;85℃開杯 | 自燃溫度(℃): | 715 | |
爆炸下限(V%): | 1.7 | 爆炸上限(V%): | 8.6 | |
危險特性: | 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與空氣接觸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與丁二烯、氯化鋁和硝基苯的混合物接觸發生劇烈反應。與強氧化劑如高錳酸鹽或氯氣接觸發生劇烈反應。與酸類、氯化鋁、腐蝕劑、脂肪胺、氨基化合物、氧化劑、甲醛和次氯酸鈣不能配伍。液體能腐蝕某些塑料、橡膠和涂料,熱的液體能腐蝕鋁、鎂、鉛和鋅等金屬。易燃性(紅色):2 反應活性(黃色):0 | |||
燃燒(分解)產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穩定性: | 穩定 | |
禁忌物: | 強氧化劑、強酸、強堿。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現 | |
滅火方法: | 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消防器具(包括SCBA)不能提供足夠有效的防護。若不小心接觸,立即撤離現場,隔離器具,對人員徹底清污。蒸氣比空氣重,易在低處聚集。封閉區域內的蒸氣遇火能爆炸。蒸氣能擴散到遠處,遇點火源著火,并引起回燃。儲存容器及其部件可能向四面八方飛射很遠。如果該物質或被污染的流體進入水路,通知有潛在水體污染的下游用戶,通知地方衛生、消防官員和污染控制部門。在安全防爆距離以外,使用霧狀水冷卻暴露的容器。 | |||
包 裝 儲 運 |
危險性類別: | 第6.1類毒害品 |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 14 |
包裝類別: | Ⅱ | |||
儲運注意事項: | 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內。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避免光照。包裝必須密封,切勿受潮。應與氧化劑、食用化工原料分開存放。不可混儲混運。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分裝和搬運作業要注意個人防護。 ERGID:UN1671(固體);UN2312(熔融);UN2812(溶液) ERG指南:153 ERG指南分類:有毒和/或腐蝕性物質(可燃的) | |||
毒 性 危 害 |
接觸限值: | 中國MAC:5mg/m3[皮] 蘇聯MAC:0.3mg/m3[皮] 美國TWA:OSHA 5ppm,19mg/m3[皮];ACGIH 5ppm,19mg/m3[皮] 美國STEL:未制定標準 | ||
侵入途徑: | 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 |||
毒性: | 屬高毒類 LD50;317mg/kg(大鼠經口);850mg/kg(兔經皮) LC50:316mg/m3(大鼠吸入) | |||
健康危害: | 苯酚對皮膚、粘膜有強烈的腐蝕作用,也可抑制中樞神經系統或損害肝、腎功能。急性中毒:吸入高濃度蒸氣可致頭痛、頭暈、乏力、視物模糊、肺水腫等。誤服引起消化道灼傷,出現燒灼痛,呼出氣帶酚味,嘔吐物或大便可帶血液,有胃腸穿孔的可能,可出現休克、肺水腫、肝或腎損害,出現急性腎功能衰竭,可死于呼吸衰竭。慢性影響:可引起頭痛、頭暈、咳嗽、食欲減退、惡心、嘔吐,嚴重者引起蛋白尿。皮膚接觸可致皮炎。 IARC評價:3組,未分類物質。人類資料不足,動物證據不充分 IDLH:250ppm;998mg/m3 嗅閾:0.011ppm;氣味不能可靠指示蒸氣毒性大小 OSHA:表Z—1空氣污染物 NIOSH標準文件:NIOSH 76~196 健康危害(藍色):3 | |||
急 |
皮膚接觸: | 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甘油、聚乙烯乙二醇或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7:3)抹擦。然后用水徹底沖洗。或立即用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對少量皮膚接觸,避免將物質播散面積擴大。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靜。吸入、食入或皮膚接觸該物質可引起遲發反應。確保醫務人員了解該物質相關的個體防護知識,注意自身防護。 | ||
眼睛接觸: | 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 |||
吸入: |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如果患者食入或吸入該物質不要用口對口進行人工呼吸,可用單向閥小型呼吸器或其他適當的醫療呼吸器。 | |||
食入: | 患者清醒時立即給飲植物油15~30ml。催吐,盡快徹底洗胃。就醫。 | |||
防 |
工程控制: |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盡可能采用隔離式操作。 | ||
呼吸系統防護: | 空氣中濃度較高時,必須佩帶防毒面具。緊急事態搶救或逃生時,佩帶自給式呼吸器。NIOSH/OSHA50ppm:裝有機蒸氣濾毒盒帶塵霧濾層的藥劑盒呼吸器、供氣式呼吸器。125ppm:連續供氣式呼吸器、動力驅動裝有機蒸氣濾毒盒帶防塵防煙霧濾層的空氣凈化呼吸器。250ppm:裝化學藥劑盒防有機蒸氣帶高效微粒濾層的全面罩呼吸器、全面罩高效微粒空氣凈化呼吸器、動力驅動裝有機蒸氣濾毒盒帶高效微粒濾層而罩密合的空氣凈化呼吸器、自攜式呼吸器、全面罩呼吸器。應急或有計劃進入濃度未知區域,或處于立即危及生命或健康的狀況:自攜式正壓全面罩呼吸器、供氣式正壓全面罩呼吸器輔之以輔助自攜式正壓呼吸器。逃生:全面罩高效微粒空氣凈化呼吸器、自攜式逃生呼吸器。 | |||
眼睛防護: |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 |||
防護服: | 穿相應的防護服。 | |||
手防護: | 戴防化學品手套。 | |||
其他: |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后,徹底清洗。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進行就業前和定期的體檢。 | |||
泄漏處置: | 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學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噴霧狀水,減少蒸發。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然后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環境信息:防止空氣污染法:危害空氣污染物(篇1,條A,款112)。防止水污染法:款307主要污染物、款313主要化學物或款401.15毒性物。防止水污染法:款311有害物質應報告量主要化學物(同CERCLA)。 EPA有害廢物代碼:U188。資源保護和回收法:款261,有毒物或無其他規定。資源保護和回收法:通用的處理標準廢水0.039mg/L;非液體廢物6.2mg/kg。資源保護和回收法:地表水監測清單表建議方法(PQLμg/L)8040(1);8270(10)。應急計劃和社區知情權法:款302極端有害物質,臨界規劃值(TPQ)227/4540kg。應急計劃和社區知情權法:款304應報告量454kg。應急計劃和社區知情權法:款313表R最低應報告濃度1.0%。有毒物質控制法:40CFR716.120(a)。 |
苯酚安全技術說明書
非售品
CAS:108-95-2
分子式:C6H6O
分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