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明鋒化工有公司質量標準
對甲基苯甲酸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對甲基苯甲酸的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由對二甲苯經氧化而制成的對甲基苯甲酸。
結構式:
CAS: 99-94-5
分子式:C8H8O2。
分子量:136.2。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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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284 化工產品中水分含量測定的通用方法 重量法
3 產品分類
產品分為優級品、一級品、合格品。
4 要求
4.1 外觀
外觀為白色結晶粉末。
4.2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5 試驗方法
5.1 外觀
用目測法進行。
表1 理化指標
項目 等級指標 檢驗周期
優等品 一級品 合格品
含量/(%)≥ 99.5 99 97 每2h一次
熔點/(℃) 178.5180 178.180 177.5179 每2h一次
水分/(%)≤ 0.2 每半年一次
5.2 含量的測定
5.2.1 原理
用面積歸一法。
5.2.2 儀器
——高效液相色譜;
——處理機(或工作站);
——25μl進樣針一支;
——色譜柱:VP-DDS 150×4.6。
5.2.3 流動相
——甲醇:HPLC級;
——水:純凈水;
——冰乙酸:AR級。
5.2.4 試驗步驟
先打開色譜機穩定后設入規定的參數,稱取樣品0.01g,用甲醇10ml溶解,進入樣品5μl于色譜柱中,保留時間15min,停止處理機,自動打印檢測結果。
5.3 熔點的測定
用WRS-1B數字點儀檢測每班次正常檢測。
5.4 水分的測定
按GB/T 6284規定的方法進行。
6 檢驗規則
6.1 產品應經廠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簽發合格證后方可出廠。
6.2 以同一次配料、同一天生產的產品為一批。
6.3 采樣
6.3.1 采樣方法
用鋁制取樣管垂直插入包裝容器的2/3處取樣。
6.3.2 采樣數量
每批產品按包裝件數的20%進行取樣,每批采樣量不少于100g。
6.3.3 樣品制備
將所采取的樣品充分混勻后,分別裝于兩只清潔、干燥密封良好的磨口瓶中,瓶上應貼標簽,注明產品名稱、批號、采樣日期和采樣人,其中一瓶檢測,一瓶保留。
6.4 檢驗分類
6.4.1 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6.4.2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項目為外觀、含量、熔點、含固量。檢驗周期見表1。
6.4.3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為本標準要求中全部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新產品定型試產時;
——原材料或工藝配方有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每半年進行一次。
6.5 判定規則
檢驗結果中,如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允許從該批產品中抽雙倍量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檢。若復檢結果仍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7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7.1 標志
7.1.1 包裝袋上應注明產品名稱、廠名、廠址、標準代號、凈含量、生產日期、批號。
7.1.2 產品出廠時應附有合格證。
7.2 包裝
7.2.1 產品裝于有內襯塑料袋的編織袋內,或根據用戶的要求進行包裝。
7.2.2 每袋凈含量25kg±0.5%。
7.3 運輸
產品運輸過程中,應注意防潮,嚴禁暴曬雨淋。
7.4 貯存
產品貯存于干燥、通風的倉庫內,不可與食品混放,應避免日光的照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