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磺基水楊酸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5-磺基水楊酸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強力霉素藥物所用的醫藥級中間體5-磺基水楊酸(以下簡稱水楊酸)。
本標準不適用于用作其他用途的5-磺基水楊酸。
化學名稱:2-羥基-5-磺基苯甲酸
分子式:C7H6O6S·2H2O
分子量:254.2155(按1997年國際相對原子質量計)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準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標準,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標準,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
GB/T 191-2008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601-2002 化學試劑 標準滴定溶液的制備
GB/T 603-2002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
GB/T 6679-2003 固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T 9969-2008 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 總則
GB/T 14436-1993 工業產品保證文件 總則
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第75號令(2005)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JJF1070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檢驗規程
3 要求
3.1 外觀:白色結晶或結晶性粉末。
3.2 磺基水楊酸的技術指標應符合表 1 的規定。
表 1 技術指標
項 目 指 標
總酸度,% 99.0~104.0
續表 1 技術指標
項 目 指 標
硫酸根, % ≤ 5.5
干燥失重,% ≤ 22.0
澄清度 20%的水溶液應澄清無懸浮物
3.3 凈含量
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4 試驗方法
本標準所用試劑和水,在沒有注明其他要求時,均指分析純試劑蒸餾水或相應純度的水。試驗中所需標準溶液、制劑及制品,在沒有注明其他規定時,均按GB/T601-2002、GB/T603-2002的規定制備。
4.1 總酸度的測定
4.1.1 試劑和試液
a)氫氧化鈉標準溶液:C(NaOH)=0.1mol/L
b)1%酚酞指示劑。
c)中性蒸餾水
d)鄰苯二甲酸氫鉀
e)二氧化碳的水
4.1.2 儀器和設備
a) 電光分析天平:分度值為0.0001g;
b) 磨口蓋稱量瓶;
c)容量瓶:250ml;
d)堿式滴定管:50ml
e) 無塞錐形瓶:100ml;
f) 吸管:2ml;
g) 洗瓶。
4.1.3 測定步驟
用已稱量的帶磨口蓋的稱量瓶準確稱取樣品50g(準確至0.0002g)放入250ml容量瓶中,加水溶解稀釋至刻度,搖勻備用。準確吸取2ml備用溶液移入100ml無塞錐形瓶中,加水20ml,滴加酚酞指示液2滴,以0.1mol/L氫氧化鈉標準溶液滴定至淡紅色,30s不消失為終點。
4.1.4 測定結果的表示與計算
樣品的總酸度X(%)按(1)式計算:
V×0.1271×C
X(%)=-------------------×100 ……………………(1)
M×2/250
式中:
X——總酸度含量,%
V——滴定耗用0.1mol/L氫氧化鈉標準溶液體積,ml;
C——0.1mol/L氫氧化鈉標準溶液濃度,mol/L;
0.1271——C7H6O6S·2H2O每毫克當量的克數;
m——樣品質量,g。
4.2 硫酸含量的測定
4.2.1 試劑和試液
a)氫氧化鈉標準溶液:C(NaOH)=0.1mol/L;
b)乙醇溶液:90%,量取乙醇90ml,加水10ml;
c)酚酞指示劑;
d)鹽酸溶液:C(HCL)=1mol/L;
e)鹽酸聯苯胺試液:稱取鹽酸聯苯胺5g,溶于40ml鹽酸溶液中,加入50%(V/V)的乙醇至250ml,于水浴上加熱溶解,冷卻,必要時過濾,儲于棕色瓶中;
f)氫氧化鈉溶液:C(NaOH)=1mol/L
4.2.2 儀器設備
a)分析天平:分度值為0.0001g;
b)燒杯:100ml、150ml各一只;
c)吸管:2ml、10ml各一支;
d)滴定裝置。
4.2.3 測定步驟
吸取本標準第4.1.3中樣品測試液2ml移入100ml燒杯中,加水10ml,酚酞指示劑2滴,滴加1mol/L氫氧化鈉溶液至淡紅色,然后加90%乙醇10ml,鹽酸聯苯胺試液20ml,放置30min,過濾。沉淀以90%乙醇溶液洗滌數次,至濾液不顯酸性,再用少量水沖洗一次,將沉淀及濾紙一起移入150ml燒杯中,加水20ml,酚酞指示劑3滴,煮沸、放冷。再加酚酞指示劑3滴,用0.1mol/L氫氧化鈉標準溶液滴定至淡紅色,30s不消失為終點。
4.2.4 測定結果的表示與計算
樣品的硫酸含量X(%)按(2)式計算:
VC ×0.04904
X(%)=-------------×100 …………………………(2)
M×2/250
式中:
X——硫磺含量,%;
V——滴定耗用0.1mol/L氫氧化鈉標準溶液體積,ml;
C——0.1mol/L氫氧化鈉標準溶液濃度,mol/L;
0.04904——H2SO4每毫克當量的克數;
m——樣品質量,g。
4.3 干燥失重的測定
4.3.1 儀器和設備
a)分析天平:分度值為0.0001g;
b)稱量瓶;
c)干燥箱。
4.3.2 測定步驟
準確稱取樣品10g(精確至0.0002g),置于預先在105℃±2℃干燥至恒重的稱量瓶中,將稱量瓶蓋稍微打開,置于干燥箱中接近于溫度計水銀球垂直位置,待溫度達到105℃±2℃時,干燥30min取出,蓋上稱量瓶蓋,在干燥器中冷卻后稱重。
4.3.3 測定結果的表示與計算
干燥失重質量X(%)按式(3)計算:
m1-m2
X(%)=-------×100………………………………(3)
m
式中:
X——干燥失重質量,%;
m1——稱量瓶及樣品干燥前的質量,g;
m2——稱量瓶及樣品干燥后的質量,g;
m——樣品的質量,g。
4.4 澄清度的測定
4.4.1 儀器和設備
a)分析天平:分度值為0.0001g;
b)容量瓶:100ml。
4.4.2 測定步驟
稱取樣品20g(準確至0.002g),放入100ml容量瓶中,加水溶解稀釋至刻度,搖勻,在光線明亮處觀察,應澄清、無懸浮物。
4.5 外觀
正常光線下目測。
4.6 凈含量
按JJF1070的規定進行。
5 檢驗規則
5.1 水楊酸應經公司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并附產品合格證(其質量證明書應符合 GB/T14436-1993 的規定)后方可出廠。
5.2 組批
水楊酸以同批同質同一班次為一個檢驗批,每檢驗批不應大于2.5t。
5.3 抽樣
5.3.1 水楊酸的取樣方法按GB/T 6679-2003的規定進行,樣品總量不應少于200g。
5.3.2 將取出的樣品仔細壓碎混勻,從中取50g供檢驗用,其余留作備用。
5.4 復檢與判定
檢驗結果如有項目不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可從同批產品中加倍取樣復驗,若復驗仍有一項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5.5 用戶有權按照本標準的規定對產品進行核驗,當對產品質量產生異議時,則由供需雙方取樣進行復驗,如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產生爭議時,可按《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6 標志與使用說明書
6.1 標志
6.1.1 水楊酸包裝袋上應有下列標志:
a)產品名稱;
b)廠名、廠址;
c)凈含量;
d)主要成份名稱及含量;
e)生產日期或批號;
f)產品標準號;
g)“怕雨”等包裝貯運圖示標志應符合GB/T 191-2008的規定。
6.1.2 使用說明書
水楊酸的使用說明書應符合GB/T 9969-2008的規定。
6.2 包裝
水楊酸外用聚丙烯編織袋內襯聚乙烯內袋包裝,每袋凈含量25kg。
6.3 運輸
水楊酸在運輸過程中,應防潮、防雨、防曬,運輸工具應采用清潔衛生的專用車輛,不得與有毒有害及不潔物品共運。
6.4 貯存
水楊酸應貯存在干燥、通風的專用倉庫內,不得與有毒有害及不潔物品共同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