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基米氏酮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四甲基米氏酮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包裝、標志、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主要適用于 N、N-二甲基苯胺與甲醛縮合,氧化而制得的四甲基米氏酮,本產品主要用于堿性染料、酸性染料以及感光材料。
分子式:C17H20N2O
分子量:268.46
CAS:90-94-8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存運圖標志
GB/T 6678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2384 染料中間體 熔點范圍測定通用方法
GB/T 2386 染料及染料中間體水分測定
3 要求
3.1 外觀:灰褐色顆粒。
3.2 四甲基米氏酮質量指標應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質量指標
項目名稱 指標
干燥減量,%,≤ 0.50
干品初熔點,℃,≤ 93.0
4 試驗方法
4.1 外觀的測定:目測
4.2 干燥減量測定
按 GB/T 2386 之規定進行。
試樣 4-5 克,稱量瓶Φ50mm*30mm,干燥溫度 60±20℃,干燥時間 3h。
4.3 干品初熔點的測定
取干燥減量測定后的樣品按 GB/T 2384 中第 6 條的規定進行,即:在圓底燒瓶中加入 200ml 傳熱介質,熔點在 200℃以下者試管中加入液體石蠟,200℃以上者試管中加入與燒瓶中相同的傳熱介質。試管中傳熱介質的高度,應與燒瓶中的傳熱介質的高度一致,溫度計的中間泡應浸沒于傳熱介質中。將傳熱介質加熱至試樣熔點 20℃時,把裝有試樣的毛細管系附于溫度計上,使試樣位于水銀球的中部,溫度計位于試管中央,不可與試管壁或底部接觸,繼續加熱至距熔點 10℃前調節加熱速度,保持升溫速度在 0.8℃/min-1℃/min 左右。觀察毛細管內的試樣熔化情況,記錄試樣開始出現局部液化現象時的溫度即為初熔點,然后記錄下試樣完全熔化時的溫度即為終熔點
5 檢測規則
5.1 本產品由生產單位的質量檢測部門進行檢驗,生產單位應保證所有的產品均符合本標準要求,并附有質量合格證書。
5.2 需方有權按本標準對收到的產品進行驗收。
5.3 以每一次包裝的均勻產品為一批,不超過 1000kg。按GB/T 6678 進行取樣。
5.4 檢驗中如有一項質量要求不符合標準,應加倍取樣檢測,復驗結果仍不合標準要求,則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6 包裝、標志、運輸和貯存
6.1 四甲基米氏酮裝入紙箱或者紙桶中,內襯雙層塑料袋,內層為白色聚乙烯塑料袋,外層為黑色聚乙烯塑料袋,袋口用橡皮筋扎緊,每袋凈重 25kg。
6.2 產品包裝上應于顯著部位注明生產單位名稱、廠址、產品名稱、凈重、批號、生產日期及本標準編號,并符合 GB/T191 規定。
6.3 產品在運輸過程中應避免雨淋、受潮、遠離熱源、防火以防變質。
6.4 產品應貯存在通風干燥以及避光的庫房內。
6.5 在符合規定的貯存條件下,本產品保質期為生產之日起5 年,逾期經檢驗合格可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