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質量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以下簡稱 HDI)的分類與命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使用說明書及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己二胺經光氣化法制造的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T 6678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6680 液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WHPU/T011-745-2015 多亞甲基多苯基異氰酸酯中異氰酸根含量測定方法
WHPU/T011-671-2015 異氰酸酯中水解氯含量測定方法
3 要求
理化性能應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理化性能
項 目 指 標
色度(鉑-鈷色號) ≤ 30
純度%(A/A) ≥ 99.50
異氰酸根質量分數,% ≥ 49.70
水解氯的質量分數,% ≤ 0.0100
總氯的質量分數,% ≤ 0.0800
4 試驗方法
4.1 色度
按 WHPU/T011-732-2015 的規定執行。
4.2 純度
按 WHPU/T011-730-2015 的規定執行。
4.3 異氰酸根(-NCO)含量
按 WHPU/T011-745-2015 的規定執行。
4.4 水解氯含量
按 WHPU/T011-671-2015 的規定執行。
4.5 總氯含量
按 WHPU/T011-672-2015 的規定執行。
5 檢驗規則
5.1 在同一條生產線,在相同的原料配比和相同的工藝條件下生產的經混合均勻的 HDI 產品為一批,間歇法生產的每批不大于 20 噸,連續法生產的每批不大于 150 噸。
5.2 取樣采用 GB/T 6678 中 6.6.2 和 GB/T 6680 中的規定的方法,生產廠可在生產線上取樣,每批產品取樣量不得少于 0.5kg。仲裁時在包裝桶中取樣。
5.3 每批產品必須由生產廠的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檢驗,產品檢驗合格并符合合格證即可出廠。
5.4 本標準表 1 中色度、純度、異氰酸根含量、水解氯含量、總氯含量為出廠檢驗項目。
5.5 型式檢驗為要求中全部內容,在下列情況之一者進行型式檢驗:
a ) 新產品的試制定型鑒定或者產品轉廠生產時;
b ) 正常生產后,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時;
c ) 正常生產三個月時;
d ) 停產一個月再生產時;
e )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5.6 使用單位有權按本標準規定,對所收到的產品進行檢驗,如需復驗應在收到產品 3 個月內向生產廠提出。
5.7 檢驗結果有某項要求不符合本標準規定時,應重新自該批產品中兩倍的包裝件中取樣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驗,仍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5.8 當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后由法定質量檢測部門進行仲裁。
6 標志、標簽、使用說明書
6.1 標志、標簽
6.1.1 每批產品應有質量檢驗報告單。每一包裝桶上應有清晰、牢固的標志,標明產品名稱、批號、凈重、生產日期、生產廠名、廠址以及有毒標志等。
6.1.2 標志上必須標有有毒有害標志并符合 GB 190 第 1 條中 13 號標志。
6.2 使用說明書
a ) 用途;
b ) 注意事項;
c ) 安全規定;
d ) 保質期。
7 包裝、運輸、貯存
7.1 包裝
產品用鐵桶充干燥氮氣密封包裝,每桶凈重不大于 250kg,每一包裝桶上應有合格證。
7.2 運輸
產品在運輸中,應注意防濕和防曬。
7.3 貯存
產品應貯存在干燥并通風良好的室內,從生產之日起保質期為九個月。
1,6-二異氰酸己烷質量檢測
規格:99%
包裝:200kg/桶
最小購量:1
CAS:822-06-0
分子式:C8H12N2O2
分子量:16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