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泛醇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 D-泛醇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簽、包裝、 貯存、運輸。
本標準適用于 D-泛醇。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5527-2010 動植物油脂折光指數的測定
GB/T 6284 化工產品中水分測定的通用方法干燥減量法
GB/ T 7917.3-1987 化妝品衛生化學標準檢驗方法 鉛
GB/ T 7917.2-1987 化妝品衛生化學標準檢驗方法 砷
GBl91.2000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 第 75 號(2005)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3 技術要求
技術要求應符合表 1 規定。
表 1
項 目 技術要求
外觀 白色粘稠液體
折光指數(nD20)d1.495-1.502
水分,% ≤ 1.0
溶解度 5%的泛醇水溶液應澄清
含量, % ≥ 98.0-102.0
重金屬(鉛), mg/kg ≤ 10
砷, mg/kg ≤ 2
4 試驗方法
4.1 外觀
取試樣在室溫和非陽光直射下目測觀察。
4.2 折光指數的測定 按照GB/T5527-2010執行。
4.3 水分的測定
水分測定按照GB/T 6284標準執行。
4.4 溶解度測定 在非陽光直射下目測觀察5%的泛醇水溶液應澄清。
4.5 含量的測定
取本品約 1.5g,置于 100mL 皂化燒瓶中精確稱量,準確加入 30mL1.8%鹽酸使其溶解裝上回流冷凝器,在水浴上管加熱 2h。冷卻后,用 2%氫氧化鈉滴定(指示劑:溴百里酚藍試液 3 滴)。滴定的終點,為液體從黃色變為藍色。用同樣方法做空白試驗。1.8%鹽酸 1mL=102.63mgD-泛醇。
注:根據此式算出的 D-泛醇的數值和水分的數值,換算為對應的脫水物的重量%。
4.6 重金屬的測定
重金屬的測定按 GB/ T 7917.3-1987 執行。
4.7 砷的測定
砷的測定按 GB/ T 7917.2-1987 執行。
5 檢驗規則
5.1 不合格分類如下
樣品中的技術指標要求中各項目若不符合,應記作不合格。
A 類不合格:含量、折光指數、重金屬、砷。
B 類不合格:外觀、水分。
5.2 交收檢驗
5.2.1 批次
同一生產期內生產的產品,經包裝后出廠,為同一批產品。每批產品出廠前進行例行檢驗,出廠時應附有質檢部門的質檢報告。
5.3 抽樣
按 GB/T l0111 隨機抽樣標準執行,抽檢樣品的數量應符合表 2 規定。
表 2 抽樣數量
5.4 型式檢驗
批量件數 抽取件數 每件采樣量,kg
≤100 ≥5 ≥0.5
> 100 ≥10 ≥0.5
型式檢驗是按規定要求,定期或在特殊情況下,對產品質量進行全面考核的一種例行檢驗。
型式檢驗需每個生產季節進行一次。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亦應進行。
a)更改生產原料;
b)更改關鍵工藝;
c)更改關鍵設備;
5.5 判定規則
受檢樣品中有一項 A 類不合格時,則判定整批產品為不合格。受檢產品中允許有一項 B 類不合格,當超過一項時,則判定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受檢樣品檢驗不合格時,應按 5.3 規定重抽樣,進行復檢,以復核結果為最終檢驗結果。
6 標簽、包裝、貯存、運輸
6.1 標簽標志
D-泛醇標簽按 GB 7718 規定執行。
6.2 貯存條件
防止污染,貯存于陰涼干燥通風并保持包裝完整。
6.3 包裝、運輸、圖示標志包裝、貯運、圖示標志按 GE l9l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