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硫酸銨;高硫酸銨;過二硫酸銨 | ||||
標
識 |
中文名: | 過硫酸銨;高硫酸銨;過二硫酸銨 | ||
英文名: | Ammonium persulfate | |||
分子式: | (NH4)2S2O8;H8N2O8S2 | 分子量: | 228.2 | |
結構式: | ||||
CAS號: | 7727-54-0 | RTECS號: | SE0350000 | |
HS編碼: | UN編號: | 1444 | ||
危險貨物編號: | 51504 | IMDG規則頁碼: | 5126 | |
理 |
外觀與性狀: | 無色單斜晶體,有時略帶淺綠色,有潮解性。 | ||
主要用途: | 用作氧化劑、漂白劑、照相材料、分析試劑等。 | |||
熔點: | 分解 | 沸點: | 分解 | |
相對密度(水=1): | 1.98 | 相對密度(空氣=1): | 7.9 | |
飽和蒸汽壓(kPa): | 無資料 | 溶解性: | 易溶于水。 | |
臨界溫度(℃): | 分解溫度(℃):120 | 臨界壓力(MPa): | ||
燃燒熱(kj/mol): | 無意義 | |||
燃 燒 爆 炸 危 險 性 |
避免接觸的條件: | 接觸潮濕空氣。 | ||
燃燒性: | 助燃 | 建規火險分級: | 乙 | |
閃點(℃): | 自燃溫度(℃): | 無意義 | ||
爆炸下限(V%): | 無意義 | 爆炸上限(V%): | 無意義 | |
危險特性: | 有機物、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屬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急劇加熱時可發生爆炸。 | |||
燃燒(分解)產物: | 氧化氮、氧化硫。 | 穩定性: | 穩定 | |
禁忌物: | 強還原劑、活性金屬粉末、水、硫、磷。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現 | |
滅火方法: | 霧狀水、砂土。如果該物質或被污染的流體進入水路,通知有潛在水體污染的下游用戶,通知地方衛生、消防官員和污染控制部門。在安全防爆距離以外,使用霧狀水冷卻暴露的容器。若冷卻水流不起作用(排放音量、音調升高,罐體變色或有任何變形的跡象),立即撤離到安全區域。 | |||
包 裝 儲 運 |
危險性類別: | 第5.1類氧化劑 |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 11 |
包裝類別: | Ⅲ | |||
儲運注意事項: | 儲存于陰涼、干燥、通風處。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應與易燃、可燃物,還原劑、硫、磷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混運。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禁止震動、撞擊和摩擦。 ERG指南:140 ERG指南分類:氧化劑 | |||
毒 性 危 害 |
接觸限值: | 中國MAC:未制定標準蘇聯MAC:未制定標準美國TWA:ACGIH 5mg[S2O8]/m3 美國STEL:未制定標準 | ||
侵入途徑: | 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 |||
毒性: | LD50:820mg/kg(大鼠經口) LC50: | |||
健康危害: | 對皮膚粘膜有刺激性和腐蝕性。吸入后引起鼻炎、喉炎、氣短和咳嗽等。眼及皮膚接觸可引起強烈刺激、疼痛甚至灼傷。口服引起腹痛、惡心和嘔吐。長期皮膚接觸可引起變應性皮炎。 IDLH:300ppm(以氨計) 健康危害(藍色):1 易燃性(紅色):0 反應活性(黃色):1 特殊危險:氧化劑 | |||
急 |
皮膚接觸: |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沖洗15分鐘。若有灼傷,就醫治療。 | ||
眼睛接觸: | 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 |||
吸入: |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就醫。脫去并隔離被污染的衣服和鞋。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靜。確保醫務人員了解該物質相關的個體防護知識,注意自身防護。 | |||
食入: | 誤服者立即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 |||
防 |
工程控制: | 密閉操作,局部排風。 | ||
呼吸系統防護: |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應該佩帶防毒面具。高于NIOSH REL濃度或尚未建立REL,任何可檢測濃度下:自攜式正壓全面罩呼吸器、供氣式正壓全面罩呼吸器輔之以輔助自攜式正壓呼吸器。逃生:裝濾毒盒的空氣凈化式呼吸器(1)、自攜式逃生呼吸器。注意:(1)只能用不能被氧化的吸附劑(不能用炭)。 | |||
眼睛防護: |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 |||
防護服: | 穿相應的防護服。 | |||
手防護: | 戴防化學品手套。 | |||
其他: |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后,徹底清洗。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 |||
泄漏處置: | 隔離泄漏污染區,周圍設警告標志,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學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勿使泄漏物與可燃物質(木材、紙、油等)接觸,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然后收集加入水中(3%),用硫酸調節pH值至2,再逐漸加入過量的亞硫酸氫鈉,待反應完后廢棄。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環境信息:應急計劃和社區知情權法:款313表R,最低應報告濃度1.0%。 |
過硫酸銨安全技術說明書
非售品
CAS:7727-54-0
分子式:(NH4)2S2O8
分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