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氟化磷;氟化磷 | ||||
標
識 |
中文名: | 五氟化磷;氟化磷 | ||
英文名: | Phosphorus pentafluoride | |||
分子式: | PF5 | 分子量: | 126 | |
結構式: | ||||
CAS號: | 7647-19-0 | RTECS號: | ||
HS編碼: | UN編號: | 2198 | ||
危險貨物編號: | 23022 | IMDG規則頁碼: | 2173 | |
理 |
外觀與性狀: | 無色、有刺激性惡臭味的氣體,在潮濕空氣中劇烈發煙。 | ||
主要用途: | 用于發生氣體,并用作聚合反應催化劑。 | |||
熔點: | -93.8 | 沸點: | -84.6 | |
相對密度(水=1): | 5.81(氣體) | 相對密度(空氣=1): | 4.3 | |
飽和蒸汽壓(kPa): | 溶解性: | |||
臨界溫度(℃): | 無資料 | 臨界壓力(MPa): | 無資料 | |
燃燒熱(kj/mol): | 無意義 | |||
燃 燒 爆 炸 危 險 性 |
避免接觸的條件: | |||
燃燒性: | 不燃 | 建規火險分級: | ||
閃點(℃): | 自燃溫度(℃): | 無意義 | ||
爆炸下限(V%): | 無意義 | 爆炸上限(V%): | 無意義 | |
危險特性: | 在水中分解放出劇毒的腐蝕性氣體。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 |||
燃燒(分解)產物: | 氧化磷、磷烷、氟化氫。 | 穩定性: | 穩定 | |
禁忌物: | 強堿、水。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現 | |
滅火方法: | 切斷氣源。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 | |||
包 裝 儲 運 |
危險性類別: | 第2.3類有毒氣體 |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 6 |
包裝類別: | Ⅱ | |||
儲運注意事項: | 儲存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不燃庫房。遠離火種、熱源。防潮、防曬。應與堿類、潮濕物品、平時要注意檢查容器是否有泄漏現象。搬運時戴好鋼瓶安全帽和防震橡皮圈,防止鋼瓶碰撞、損壞。 廢棄: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處置。或與廠商或制造商聯系,確定處置方法。 包裝方法:鋼質氣瓶。 | |||
毒 性 危 害 |
接觸限值: | 中國MAC:未制訂標準前蘇聯MAC:未制訂標準美國TLV—TWA:未制訂標淮美國TLV—STEL:未制訂標準 | ||
侵入途徑: | 吸入 | |||
毒性: | 具刺激性。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應給予特別注意。 | |||
健康危害: | 本品對皮膚、眼睛、粘膜呈強烈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引起上、下呼吸道炎癥、肺水腫。在潮濕空氣中產生有毒的有腐蝕性的氟化氫煙霧。 | |||
急 |
皮膚接觸: |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沖洗。若有灼傷,就醫治療。 | ||
眼睛接觸: | 立即翻開上下眼瞼。用流動清水沖洗15分鐘。就醫。 | |||
吸入: | 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停上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 |||
食入: | ||||
防 |
工程控制: | 密閉操作。全面排風。 | ||
呼吸系統防護: | 空氣中濃度較高時,必須佩戴防毒面具。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戴自給式呼吸器。 | |||
眼睛防護: |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 |||
防護服: | 穿膠布防毒服。 | |||
手防護: | 必要時戴防護手套。 | |||
其他: | 工作現場嚴禁吸煙。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 |||
泄漏處置: |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隔離直至氣體散盡,應急處理人員戴正壓自給式呼吸器,穿廠商特別推薦的化學防護服(完全隔離)。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堵漏。噴水霧減慢揮發(或擴散),但不要對泄漏物或泄漏點直接噴水。勿使水進入包裝容器內,抽排(室內)或強力通風(室外)。漏氣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經過技術處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氣體。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危險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2.3類有毒氣體。劇毒物品分級、分類與品名編號(GB6944-86)中,該物質屬第一類A級無機劇毒品。 |
五氟化磷安全技術說明書
非售品
CAS:7647-19-0
分子式:
分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