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代苯乙酮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溴代苯乙酮的要求、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 、貯存等。
本標準的產品用于醫藥合成中間體。
2. 規范性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6678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6679 固體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 年版)二部。
3. 質量標準
溴代苯乙酮質量應符合表 1 所示的要求
表 1
序號 指標名稱 指標要求
1 外觀 白色針狀結晶體
2 含量≥ 99.0
4. 試驗方法
除別有規定,在分析儀器使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 年版)規定的儀器設備。
4.1 外觀
取試樣適量,置于自然光或日光燈下用肉眼觀察。
4.2 溴代苯乙酮含量的測定
4.2.1 色譜條件
1)儀器:氣相色譜儀,配有氫火焰離子化驗測器(FID)
2)色譜柱:Se-30(30m*0.32mm*0.5um)或相當的色譜柱
3)載氣:氮氣:柱前壓:0.06MPa,空氣:0.1MPa,氫氣 0.1MPa,氫氣流量:30ml/min, 空氣流量:300ml/min,分流比 30:1
4)汽化溫度:180C,檢測器溫度:180C,柱溫:120C
5)進樣量:0.2ul。
4.2.2 測定:照中國藥典二部附錄 VE 氣相色譜法,取對照品、樣品分別進樣,記錄色譜圖。
4.2.3 計算:
含量(%)=主峰面積/所有峰的面積之和*100%
5 檢驗規則
5.1 溴代苯乙酮由公司的質檢部門進行檢驗。公司應保證所有的出廠的產品均符合本標準要求。每批出廠的產品都應有質量證明書,內容包括產品名稱、公司名稱 、批號或生產日期、及本標編號,
5.2 本標準規定的所有項目為出廠檢驗項目
5.3 采樣單元數按照 GB/T6678 的規定,采樣技術就符合 GB/T6679 的規定,將所采樣品混合均勻,用四分法縮分至 20g,分別裝于兩個廣口瓶中,巾上標簽并注明產品名稱、批號、采樣日期及采樣者姓名。一件供檢驗用,一件留樣。以備查。
5.4 檢驗結果的判定按 GB/T1250 規定的修約值比較法進行。檢驗結果如有一項或一項以上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自兩倍數量的包裝單無中采樣進行復檢,重新檢驗的結果即使只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標準要求,則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6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6.1 標志
產品包裝容器上應有牢固清晰的標志,內容包括產品名稱、公司名、凈含量、批號或生產日期等。
6.2 包裝
產品內包裝用聚乙烯塑料桶,每桶凈含量 25K 或根據用戶要求包裝
6.3 運輸
產品在運輸過程中應有遮蓋物,避免日曬、雨淋。
6.4 貯存
產品應貯存在常溫、干燥的庫房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