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苯駢三氮唑鈉鹽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甲基苯駢三氮唑鈉鹽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甲基苯駢三氮唑鈉鹽。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使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601 化學試劑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標準溶液的制備
GB/T603 化學方式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
GB/T6682-1992 分析試驗使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15346-1994 化學試劑 包裝及標志
3、要求
產品要求見表 1
表 1
項 目 指 標
外觀 淡黃色至黃色澄清溶液
含量, % 49.5-51.0
PH 值(25℃),10 倍稀釋液 11.5-12
密度(25℃),g/cm³ 1.186-1.196
4、試驗方法
本標準所用試劑,除非另有規定,應使用分析純試劑和符合 GB/T6682 三級水的規定。
試驗中所需制劑及制品,在沒有注明其他規定時,均按 GB/T603 之規定制備。
4.1 外觀
自然光下目視檢驗。
4.2 含量的測定
4.2.1 方法:沉淀法。
4.2.2 儀器:3 號砂芯坩堝、小型真空泵。
4.2.3 步驟
準確稱取 0.7g 約 0.6ml(精確到 0.0002g)甲基苯駢三氮唑鈉鹽樣品于 150ml 燒杯中,加入 50ml 蒸餾水稀釋,然后向燒杯中加入 2ml、25%的硝酸溶液混勻,向其中加入 10ml、10%的硝酸銀溶液,用玻璃棒攪拌,使之充分反應,在 70℃水浴中老化 2h 后用 3 號砂芯坩堝過濾,用真空泵吸濾。過濾過程中用蒸餾水洗瓶多次沖洗,使淡白色沉淀物全部轉移到砂芯坩堝中。過濾結束后將盛有白色不溶物的砂芯坩堝置于 100℃-105℃的恒溫箱中干燥 3h-4h 至恒重,冷卻,稱重,計算。
4.2.4 計算公式:
G2-G1
含量=-------------×0.6464×100%
G0
式中:
G0——甲基苯駢三氮唑鈉鹽樣品的質量,g;
G1——空砂芯坩堝質量,g;
G2——砂芯坩堝同白色不溶物的質量,g;
0.6464——常數。
4.3 PH 值的測定
在 25℃左右的環境溫度下,準確稱取 10g 甲基苯駢三氮唑鈉鹽樣品于 150ml 燒杯中,加 90g 的蒸餾水,將樣品稀釋均勻,用標定好的酸度計測其 PH 值。
4.4 密度的測定
在 25℃左右的環境溫度下,將甲基苯駢三氮唑鈉鹽注入 100ml 量筒中,用 1.100g/cm³ ~1.200 g/cm³的比重計插入量筒中,待比重計穩定后讀數,即為甲基苯駢三氮唑鈉鹽的密度。
5、檢驗規則
5.1 組批
以同批原料、同一生產班次生產的產品為一批。
5.2 抽樣
每批產品按同批原料,同一反應釜生產的產品為一批。取樣時,按照批號取樣。每瓶取樣不少于 50g,并將采集的樣品裝入干凈的樣品瓶中,充分混合后作為檢驗樣品。
5.3 出廠檢驗
每批產品出廠前都必須經廠質檢部門按本標準進行復驗,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并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5.4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為本標準全部技術要求。
在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試驗:
a) 新產品投產鑒定;
b) 工藝、原材料有重大改變;
c) 國家質量監督部門提出抽查;
d) 停產一年以上,重新生產。
5.5 判定
檢驗結果如有一項不符合本標準,需重新以兩倍量進行取樣,重新檢驗,如仍有一項不符合技術標準要求時,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6、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按 GB/T15346 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