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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間硝基苯甲醚安全技術說明書

    非售品
    CAS:555-03-3
    分子式:
    分子量:

    3-硝基苯甲醚;間硝基苯甲醚  

     

    中文名: 3-硝基苯甲醚;間硝基苯甲醚  
    英文名: 3-Nitroanisole;m-Nitroanisole 
    分子式: CHNO   分子量: 153.14  
    結構式:
    CAS號: 555-03-3   RTECS號: BZ8787000  
    HS編碼:   UN編號: 2730  
    危險貨物編號: 61697   IMDG規則頁碼: 6207  




    外觀與性狀: 白色或淺黃色針狀結晶。  
    主要用途: 用作染料中間體及用于有機合成。  
    熔點: 38~39 沸點: 258
    相對密度(水=1): 1.37  相對密度(空氣=1): 無資料 
    飽和蒸汽壓(kPa): 無資料  溶解性: 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等多數有機溶劑。 
    臨界溫度(℃):   臨界壓力(MPa):  
    燃燒熱(kj/mol): 無資料  






    避免接觸的條件:  
    燃燒性: 可燃   建規火險分級: 丙  
    閃點(℃): >110   自燃溫度(℃): 無資料  
    爆炸下限(V%): 無資料   爆炸上限(V%): 無資料  
    危險特性: 遇明火、高熱可燃。與強氧化劑可發生反應。受高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氣體。  
    燃燒(分解)產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穩定性: 穩定  
    禁忌物: 強氧化劑、強還原劑、強酸、強堿。   聚合危害: 不能出現  
    滅火方法: 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危險性類別: 第6.1類毒害品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15  
    包裝類別: Ⅲ  
    儲運注意事項: 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內。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食用化工原料分開存放。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分裝和搬運作業要注意個人防護。 廢棄: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處置。或與廠商或制造商聯系,確定處置方法。廢物儲存參見“儲運注意事項”。 包裝方法:小開口鋼桶;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木板箱;塑料瓶、鍍錫薄鋼板桶外滿底花格箱。  



    接觸限值: 中國MAC:未制定標準蘇聯MAC:未制定標準美國TWA:未制定標準美國STEL:未制定標準  
    侵入途徑: 吸入食入  
    毒性:  
    健康危害: 對眼睛、粘膜及皮膚有刺激作用,可能引起貧血、青紫、肝損害等。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及清水徹底沖洗。  
    眼睛接觸: 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誤服者給漱口,飲水,洗胃后口服活性炭,再給以導瀉。就醫。  




    工程控制: 生產過程密閉,加強通風。  
    呼吸系統防護: 空氣中濃度較高時,應該佩帶防毒口罩。緊急事態搶救或逃生時,佩帶自給式呼吸器。  
    眼睛防護: 必要時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防護服: 穿相應的防護服。  
    手防護: 戴防化學品手套。  
    其他: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后,徹底清洗。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泄漏處置: 隔離泄漏污染區,周圍設警告標志,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學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用潔清的鏟子收集于干燥凈潔有蓋的容器中,運至廢物處理場所。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危險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6.1類毒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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