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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二氟苯胺質量檢測

    規格:99%
    包裝:160kg/桶
    最小購量:1kg
    CAS:5509-65-9
    分子式:C6H5F2N
    分子量:129.11

    2,6-二氟苯胺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2,6-二氟苯胺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2,6-二氟苯胺。
    分子式:C6H5F2N
    結構式:
                        
    相對分子質量:129.20(按 2001 年國際相對原子質量)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600 農藥水分測定方法
    GB/T 6678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9722-2006 化學試劑 氣相色譜法通則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 75 號)2005 年

    3 要求
    3.1 外觀:淡黃至無色透明液體。
    3.2 2,6-二氟苯胺的含量、水分等指標應符合表 1 規定。
    表 1 2,6-二氟苯胺的含量、熔點
    項目 單位   指標
           優等品 合格品
    含量 % ≥99.5 ≥99.0
    水分 % ≤0.2 ≤0.2
    3.3 凈含量及允許短缺量
    凈含量為 25kg、50kg,允許短缺量均為 250g,且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中的要求。特殊凈含量可按供貨合同。

    4 試驗方法
    4.1 外觀的測定
    取少許樣品于試管中,在自然光下用目測。
    4.2 含量
    4.2.1 方法提要
     2,6-二氟苯胺試樣經氣化后通過色譜柱,使 2,6-二氟苯胺和其它組分得到分離,用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檢測,并從得到的各色譜峰以歸一法計算百分含量。
    4.2.2 試劑
    ——-溶劑:三氯甲烷。
    4.2.3 儀器
    ——-氣相色譜儀:帶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
    ——-色譜數據處理工作站;
    ——-色譜柱:SE-54,長度:30m*0.53mm*1.0μ m;
    ——-進樣器:10μ l。
    4.2.4 色譜操作條件
    ——- 柱溫: 150℃;
    ——-進樣器溫度:220℃;
    ——-檢測器溫度:250℃;
    ——-氮氣流速:14ml/min 、99.999%;
    ——-氫氣流速:30ml/min、99.999%;
    ——-空氣流速:300ml/min;
    ——-分析時間:10min。
    4.2.5 樣品含量測定操作
    氣相色譜儀啟動后進行必要的調節,以達到最佳色譜分析試驗條件。分析樣品前先抽取溶劑三氯甲烷進入汽化室,待基線平穩后,滴入 10-15 滴(0.3-0.5ml)樣品置于小樣品瓶中,用三氯甲烷(本標準 4.2.2a)溶解,并攪勻,將清潔干凈的進樣器用樣品抽洗 3 次后,抽取 0.1μ l 樣品,迅速插入汽化室,將樣品一次推入。
    4.2.6 分析結果的表述進樣后,色譜數據處理工作站打出色譜圖,并計算出分析結果。兩次檢驗結果誤差≤0.5%。
    4.3 水分的測定水分的測定按 GB/T 1600-2001 的規定進行。
    4.4 凈含量及允許短缺量用臺秤進行檢驗。抽樣和計算按《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中第九條附表 4 的規定。

    5 檢驗規則
    5.1 產品須經本公司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并簽發質量合格證后方可出廠。
    5.2 組批和抽樣方法
    2,6-二氟苯胺以同一配方,一次投料的產品為一檢驗批,抽樣按照 GB/T 6678-2003 中的規定確定采樣單元數,采樣時將采樣器自包裝桶的中心垂直插入到料層深度的 3/4 處采樣,將采得的樣品混勻后,按四分法縮分至約 100g,分裝于兩個清潔干燥的容器中,密封,容器上注明:生產廠名稱、產品名稱、批號、采樣日期和采樣者姓名,一個用于檢驗,另一個保存三個月備查。
    5.3 產品的檢驗為全項目檢驗。
    5.4 判定規則
     產品檢驗結果如有一頂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從同一檢驗批產品中的二倍的包裝中采樣進行復檢,復檢結果如仍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的,則判該產品不合格。凈含量合格的判定,按《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中第九條附表 4 的規定。
    5.5 產品質量仲裁的有效期
    用戶對 2,6-二氟苯胺產品質量如有異議應在出廠之日起一月內提出。

    6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6.1 包裝桶上應有牢固清晰的標志,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產品名稱、凈重、批號等。
    6.2 2,6-二氟苯胺采用塑料桶包裝,也可根據用戶要求或訂貨協議采用其他形式包裝。
    6.3 運輸時防止日曬、雨淋、受潮、破損,并不得與其它物質混運。
    6.4 貯存于陰涼、干燥、通風處。保質期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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