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代環己烷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氯代環己烷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分子量:118.60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T 191 包裝貯運圖示標志
GB/T 6283 化工產品中水分含量的測定 卡爾 費休法(通用方法)
3 技術要求
氯代環己烷應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項 目 指 標
氯代環己烷 與對照品一致
外 觀 外觀無色至淡黃色液體
含 量, % ≥ 99.0
水 分, % ≤ 0.02
4 試驗方法
4.1 鑒別:對照品加入法。
4.2 外觀:用目測法測定。
4.3 含量的測定
檢測儀器:氣相色譜儀。
4.3.1 氣相色譜分析條件
4.3.1.1 色譜柱:OV-101 30m×0.25mm×0.25μm。
4.3.1.2 載氣:氮氣。
4.3.1.3 檢測器:FID 檢測器。
4.3.1.4 柱箱溫度:恒溫 120℃保持 5min。
4.3.1.5 檢測室溫度:300℃。
4.3.1.6 汽化室溫度:280℃。
4.3.1.7 氫氣 30ml/min、空氣 300ml/min、尾吹 30ml/min、分流比 100:1。
4.3.1.8 進樣量:1.0μl。
4.3.2 計算
用計算機處理的面積歸一法計算。
4.4 水分的測定
按 GB/T 6283 標準規定進行測定。
5 檢驗規則
5.1 氯代環己烷按包裝要求進行并混。
5.2 氯代環己烷應由生產廠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檢驗,出廠產品都應符合本標準規定的技術要求。每批出廠的產品都應有質量證明書。
5.3 技術要求中所有項目均為出廠檢驗項目。
5.4 氯代環己烷為鋼塑復合桶包裝,從每批產品隨機抽取 5%的包裝物中取樣,小批量時,取樣數不得少于 2 桶。從抽取的每桶中平均取樣,共取樣品不少于 100ml,平均分成兩份,一份用于檢驗,一份用于留樣。
5.5 判定規則
產品檢驗結果全部符合本標準技術要求規定時,判該批產品為合格品。若檢驗結果中有一項或一項以上指標不符合本標準技術要求規定時,則應重新從兩倍量的包裝物中取樣,對不合格項進行復檢,復檢結果仍有不合格項時,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產品。
5.6 當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時,應由雙方商定的仲裁部門進行仲裁。
6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6.1 標志
6.1.1 包裝桶上應涂有牢固的標志。標志內容包括:產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批號、生產日期、毛重、凈重或按合同要求。
6.1.2 包裝桶上應有危險貨物包裝標志,并符合 GB 190 要求。
6.2 包裝
氯代環己烷包裝采用鋼塑復合桶,每桶凈重 190kg,負偏差不大于 1%。
6.3 運輸
氯代環己烷運輸應按 GB/T 191 標準中有關規定執行。
本產品適合公路、水路、鐵路運輸,裝卸過程中應帶好防護用品。
6.4 貯存
氯代環己烷常溫下應充氮密閉貯存,應貯存在陰涼、干燥處,避免接觸氧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