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尿酸三聚氰胺質量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氰尿酸三聚氰胺(簡稱 MCA 或 MB202)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包裝、標志、運輸、儲存。
本標準適用于由氰尿酸和三聚氰胺為原料制得的氰尿酸三聚氰胺。其主要用途作樹脂、橡膠、填料等合成材料的阻燃劑,潤滑油、脂、膏的潤滑添加劑等。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文件。
GB/T6678-2003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668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8170 數值修約規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91-2008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5950-2008 建筑材料與非金屬礦產品白度測量方法
GB/T9724-2007 化學試劑 PH 值測定通則
3 要求
3.1 外觀:白色結晶粉末,無可見機械雜質
3.2 技術指標應符合表 1 規定
表 1 技術指標
項目 指標
氰尿酸三聚氰胺% ≥ 99.5
水分% ≤ 0.2
PH 值(50g/l) 5.5-7.5
白度% ≥ 95
粒徑(D50)/um ≤ 4
注:該標準中粒徑指標亦可根據客戶要求組織生產
4 試驗方法
4.1 外觀
目視法判定
4.2 氰尿酸三聚氰胺含量的測定
4.2.1 方法提要
利用氰尿酸三聚氰胺溶解度其小的特點,將試樣溶液加熱至 30℃左右溶解其中的氰尿酸或三聚氰胺,過濾、洗滌、干燥、稱量。
4.2.2 儀器設備
A 電子天平
B 恒溫電熱干燥箱
C 玻璃砂坩堝 孔徑 5-15 um
4.2.3 分析步驟
稱取 1.0g 試樣(精確至 0.0002),置于 500ml 燒杯中,加 200ml 水,置于 30℃恒溫振蕩水浴鍋中,振蕩 10-15min 取下,用 105℃恒重的玻璃砂坩堝立即抽濾,用約 30℃去離子水轉移沉淀,并用此水洗滌沉淀 3-4 次,每次抽干,于 105℃下烘至恒重。
以質量百分數表示的氰尿酸三聚氰胺(X)含量,按下式計算:
m1-m2
X%=-------------×100
m
式中:m1 干燥后的玻璃砂坩堝與沉淀的質量 , g;
m2 玻璃砂坩堝的質量 , g;
m 試樣的質量, g;
4.3 水分的測定
4.3.1 方法提要
于 105℃-110℃下將試樣烘干至恒重,然后測定試樣的減少的質量。
4.3.2 儀器設備
A 電子天平
B 恒溫電熱干燥箱:溫度能控制在 105℃-110℃
C 稱量瓶 50×30mm
4.3.3 分析步驟
用已于 105℃-110℃下干燥至質量恒定的稱量瓶稱取約 2g 試樣,準確至0.0002g 置于電熱恒溫干燥箱中,于 105℃-110℃下干燥至質量恒定。至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約 30 分鐘),稱量至恒重。
4.3.4 結果計算
m1-m2
X%=-------------×100
m
式中:m1 加熱前試樣及稱量瓶的質量 , g;
m2 加熱后試樣及稱量瓶的質量 , g;
m 試樣的質量, g;
4.4PH 值得測定
4.4.1 儀器設備
酸度計:精度 0.02PH 單位
4.4.2 分析步驟
稱取 5g 試樣(精確至 0.02g)置于 250ml 燒杯中,加入 100ml 不含二氧化碳的蒸餾水,攪拌。在室溫下測定溶液的 PH 值。
4.5 白度的測定
4.5.1 儀器設備
白度儀工作標準白板滿足 GB/T5950-2008 第 6 章的要求
4.5.2 取一定量的試樣放入壓樣其中,壓制成表面平整、無紋理、無瑕點、無污點的試樣板。
按儀器的使用說明預熱穩定儀器、調零、用工作標準白板調校儀器。將試樣板置于儀器上測定試樣的藍光白度。
取平行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為測定結果,兩次平行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不大于 1.
4.6 激光粒徑儀的測定
4.6.1 儀器設備
激光粒徑分析儀:量程應滿足檢測的粒徑范圍
4.6.2 分析步驟
根據激光粒徑分析儀的要求取一定量的試樣,按激光粒徑儀操作步驟測定試
樣的激光粒徑 D50
5 檢驗規則
5.1 產品應由生產廠的質量檢驗部門按本標準的要求進行檢驗,每批出廠的產品都應附有質量檢驗部門的質量證明書。其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生產日期和本標準的編號、各項指標檢測結果、化驗員、審核員姓名。
5.2用戶按本標準的規定對所收到的產品進行抽檢。
5.3 生產最大批量為 10 噸。
5.4 每批應不少于 10%的袋內取樣。取樣時先除去袋上的灰塵,然后仔細拆件,用不銹鋼探筒插入 3/4 處取樣。將選取的試樣置于干凈的樣品盤內,充分混合,用四分法將試樣縮分至約 500g,分別裝入兩個潔凈、干燥的廣口瓶或特制的樣品袋中,注明:生產廠名稱、產品名稱、批號、數量、取樣日期及地點,一份,由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檢驗,一份密封存放 3 個月,備查。
5.5 檢驗結果的判定按 GB/T8170 中規定的修約值比較法進行。如果檢驗結果有一項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自兩倍數量的包裝中取樣進行核檢,檢驗結果如果有一項不符合標準規定時,則整批產品即為不合格。
5.6 出廠檢驗指標為第 3 章全部內容。
5.7 如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時,由當地質量監督部門進行仲裁。
6 包裝、標志、儲存說明
6.1 包裝設內外兩層,內包裝為塑料薄膜袋,外包裝為紙塑包裝,每袋凈重 25kg.
6.2 包裝袋上標志應符合 GB/T191 的規定。內容包括:生產廠家名稱、產品名稱、產品品種、凈含量、批號、產品標準編號和商標等。
6.3 氰尿酸三聚氰胺儲存時應防止受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