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尿苷酸二鈉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5′-尿苷酸二鈉的分子式、分子量、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由尿苷化學法合成的5′-尿苷酸二鈉。
分子式:C9H11N2O9PNa2。
分子量:368.15。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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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601 化學試劑 標準滴定溶液的制備
GB/T 603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
GB/T 6388 運輸包裝收發貨標志
GB/T 668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 6678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6679 固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JJF1070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中國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 年版二部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第 75 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3 要求
3.1 指標見表 1。
感觀 為白色或類白色粉末,無正常視力可見的雜質;無臭,無味
溶液顏色與澄清度 溶液應澄清無色
含量,% ≥98
UV 含量(折干),% ≥97
干燥失重,% ≤26
pH 值 7.0~8.5
重金屬,mg/kg 10
菌落總數,個/克 300
鑒別 A250/A260=0.71~0.77 ;A280/A260=0.36~0.40
3.2 凈含量
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第75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4 試驗方法
分析中除另有說明外,均使用分析純試劑,所使用的水應符合GB/T 6682-1992中三級規定。在未注明其他規定時,所用標準溶液按GB/T 601規定制備,所用制劑和制品按GB/T 603規定制備。
4.1 感觀
目測、鼻嗅。
4.2 含量
4.2.1 HPLC 法
4.2.1.1 儀器
高效液相色譜儀。
4.2.1.2 試劑和溶劑
a) 0.1mol/L 磷酸二氫鉀溶液;
b) 0.1mol/L 磷酸氫二鈉溶液;
c) 1.0mol/L 氫氧化鈉;
d) 四丁基溴化銨。
4.2.1.3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應性
用十八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為填充劑;0.2mol/L 磷酸鹽緩沖液(取磷酸氫二鈉 35.8g、磷酸二氫鉀13.6g,加水 900ml 溶解,用 1mol/L 氫氧化鈉溶液調節 pH 值至 7.0,加入四丁基溴化銨 1.61g,加水至1000ml,搖勻)為流動相;柱溫為 35℃,檢測波長為 262nm。理論板數按 5’-尿苷酸二鈉峰計算不低于 1500;各色譜峰的分離度應符合要求。
4.2.1.4 測定方法
取本品,加流動相定量稀釋制成每 1ml 中含 0.2mg 的溶液;取 20μ l 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按面積歸一法計算 5’-尿甘酸二鈉的純度。
4.2.1.5 色譜圖
4.3 UV 含量
4.3.1 儀器
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
4.3.2 試劑和溶劑
磷酸二氫鉀、0.1mol/LNaOH 溶液。
4.3.3 分析步驟
精密稱取樣品約 0.1g,置 100ml 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振搖使溶解,取上述溶液 2.0ml,用 pH7.0緩沖液(取磷酸二氫鉀 6.86g,加 1mol/L NaOH 溶液 29.1ml,定容至 1000ml,即得)定容至 100ml,制成每 1ml 中含 20µg 的溶液,照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中國藥典 2010 年版二部附錄Ⅳ A)測定,以 pH7.0緩沖液為空白溶液,在 262nm 的波長處測定吸收度,按如下公式計算:
A×368.15×5000×10-3
紫外含量(UV)%=---------------------------×100% ………………(1)
10000×m(折干)
式(1)中:
A-262nm的吸光度;
368.15—樣品的摩爾質量,g/mol
m-樣品折干后的質量,g。
5000—試樣溶液的稀釋倍數。
10000—產品在波長271nm的摩爾吸光系數。
4.4 干燥失重
4.4.1 測定步驟
取本品約 1g,在 120℃條件下干燥 4h,減失重量不得過 26.0%。
4.5 pH
稱取樣品 0.5g,置于 50 mL 的燒杯中,加水 10mL 溶解,按《中國藥典 2010 年版二部》附錄ⅥH
方法測定。
4.6 鑒別
取含量測定項中制備的樣品稀釋液,照分光光度法(中國藥典 2010 年版二部附錄Ⅳ A)測定,在262±1nm 的波長處有最大吸收。在 250nm 與 260nm 波長處吸收度的比值應為 0.71~0.77;在 280nm與 260nm 波長處吸收度的比值應為 0.36~0.40。
比值計算式 (2):
B1=A250/A260 …………………………(2)
式(2)中:B1—A250/A260 的比值;
A250—樣品在 250nm 處測定的吸收值;
A260—樣品在 260nm 處測定的吸收值。
比值計算式 (3):
B2=A280/A260 …………………………(3)
式(3)中:B2—A280/A260 的比值;
A280—樣品在 280nm 處測定的吸收值;
A260—樣品在 260nm 處測定的吸收值。
4.7 溶液顏色與澄清度
取本品0.5g,加水10ml溶解,溶液應無色澄清。
4.8 重金屬
取本品1.0g,加水23ml溶解后,加醋酸鹽緩沖液(pH3.5)2ml,依法檢查(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
附錄Ⅷ H第一法)。
4.9 菌落總數
按GB/T 4789.2規定的方法進行。取本品10g置于100ml磷酸鹽緩沖液的無菌錐形瓶內,搖勻,制成1:10的樣品均液。用無菌吸管吸取1:10的樣品均液1ml,沿管壁緩慢注于盛有9ml稀釋液的無菌試管中(注意吸管不要觸及稀釋液面),振搖試管使其混勻,制成1:100的樣品均液。在作稀釋過程中同時可完成接種,一般每一個稀釋級作2個平皿。及時將15~20ml溶化并冷卻至46℃的平板計數瓊脂培養基傾注平皿,并轉動平皿使其混勻。靜置,待凝固后移到30~35℃培養箱,倒置培養48h。計數時,每個稀釋級的菌落數應采用2個平板的平均數。菌落總數不得超過300 CFU/g。
4.10 凈含量
按 JJF1070 規定執行。
5 檢驗規則
5.1 產品須經公司質檢部門按本標準檢驗合格后,并附有合格證方可出廠。
5.2 生產過程中,以每次投料為一批,交貨過程中以一次交貨數量為一批。
5.3 根據 GB/T6678 和 GB/T6679 取樣。
5.4 檢驗項目為本標準要求的全部內容。
5.5 檢驗結果中,如有一項指標不合格,允許在同批號中自兩倍量抽樣單元中抽樣,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檢,若復檢仍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6 標志
8.1 產品包裝上應有牢固的標志,其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廠址、產品名稱及型號、生產日期或批號、凈含量、產品標準號等標志。
8.2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應符合 GB/T 191 的規定。
8.3 運輸包裝收發貨標志應符合 GB/T 6388 的規定。
7 包裝 運輸 貯存
7.1 包裝
7.1.1 產品內包裝為聚乙烯薄膜,外包裝用紙板桶包裝。
7.1.2 每件包裝應有產品合格證。
7.2 運輸、貯存
7.2.1 產品運輸、貯存過程中,應注意防潮、防曬,不得與有毒、有害物質同運同貯。
7.2.2 產品應存放在遮光的倉庫內,密閉保存。
7.3 有效期
在符合以上貯存條件下產品自生產之日起有效期為兩年。超過有效期,化驗合格的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