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劑二氯異氰尿酸鈉質量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消毒劑二氯異氰尿酸鈉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簽、包裝、運輸、貯存及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二氯異氰尿酸鈉、元明粉等為原料,分別經混合、包裝工藝,形成適用于養殖動物消毒劑的產品。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603-2002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
GB/T 871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JJF 1070-2005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 第 75 號《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3 要求
3.1 感官指標
本品為白色結晶性粉末。
3.2 理化指標
二氯異氰尿酸鈉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要求。
表1 理化指標
規格1號 規格2號
有效氯CL,% ≥50 ≥60
干燥失重,% ≤6.0 ≤6.0
PH 5.5—7.0 5.5—7.0
3.3 凈含量
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
4 試驗方法
4.1 一般原則
除特別注明外,試驗中所用試劑均為分析純試劑。試驗方法中所用試劑的制備應按GB/T 603中規定方法進行。
4.2 感官指標
取適量樣品置于潔凈的搪瓷盤中,在非直射日光、光線充足、無異味的環境中,用目測、鼻嗅進行評定。
4.3 干燥失重
稱取適量樣品,置于鼓風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4小時),取出,精密稱量,計算。
4.4 溴含量的測定
4.4.1 分析步驟
4.4.2 取本品約 0.2g,精密稱定,置碘瓶中,加水 100ml 使溶解,加碘化鉀 3.0g,輕輕振搖使溶解,加硫酸溶液(1→6)20ml,密塞,搖勻,暗處放置 5 分鐘,用水 5ml 洗滌瓶塞及瓶內壁,用硫代硫酸鈉滴定液(0.1mol/L)滴定至近終點時,加淀粉指示液 2ml,繼續滴定至藍色消失,并將滴定結果用空白試驗校正。每 1ml 的硫代硫酸鈉滴定液(0.1mol/L)相當于 3.545mg 的 Cl 。
4.4.3 計算公式:
(V-V0)×T×Cr
含量(%)= ---------------------------×100%
Cs×W×1000
V:樣品所消耗硫代硫酸鈉滴定液(0.1mol/L)體積,ml;
V0 :空白消耗硫代硫酸鈉滴定液(0.1mol/L)體積(ml);
T:每 1ml 滴定液相當被測物質的重量,mg;
W:供試品的重量,g;
Cr:硫代硫酸鈉滴定液(0.1mol/L)的實際濃度。
Cs:硫代硫酸鈉滴定液(0.1mol/L)的標準濃度。
4.4.4 允許差
取平行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為測定結果,平行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不大于 0.2%。
4.5 凈含量
按照JJF 1070的規定進行。
5 檢驗規則
5.1 批的規定
以同一配方、同一規格、同一班次生產的產品為一批。
5.2 采樣
同一批號產品中,在檢驗外部包裝后,按每批總箱數 3%取樣,然后從每箱中抽取 2袋,樣品數不可少于 10 袋。
5.3 出廠檢驗
5.3.1 產品出廠時,需經公司質監部門檢驗合格并附上檢驗合格證方可出廠。
5.3.2 出廠檢驗項目為感官、干燥失重、溴含量。
5.4 型式檢驗
5.4.1 型式檢驗項目為本標準“要求”中的全部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必須進行型式檢驗:
a) 主要原料變化及配方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b) 工藝變化、設備改造后;
c) 停產 6 個月以上,重新恢復生產時;
d) 行業主管部門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e) 主成分指標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5.4.2 型式檢驗的樣品,在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抽取。
5.5 判定規則
5.5.1 指標如有不合格項時,應在該批產品中加倍抽樣,并對不合格項復檢一次,按復檢結果判定本批產品是否合格 。
5.5.2 檢測結果判定的允許誤差按 GB/T 8170 執行。
6 標簽、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6.1 標簽
應符合GB/T 191的有關規定。
6.2 包裝
包裝應采用聚乙烯塑料袋包裝,封口完整,不得滲漏。
6.3 運輸
運輸工具應清潔干燥,運輸途中應防止日曬、雨淋。嚴禁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
6.4 貯存
本品應密閉保存在陰涼、干燥通風的庫房。嚴禁與有毒有害物質混貯,庫房應有防蟲防鼠措施。
6.5 保質期
在符合上述貯運條件下,且包裝完好的產品,保質期自生產之日起為 24 個月。
二氯異氰尿酸鈉質量檢測
非售品
CAS:2893-78-9
分子式:C3Cl2N3NaO3
分子量:2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