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爾豐化工鹽酸氯苯胍檢驗操作規程
1.目的:
建立鹽酸氯苯胍的檢驗操作規程,及其各項檢驗的要求。以規
范對鹽酸氯苯胍的檢驗操作,減少操作誤差。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鹽酸氯苯胍的檢驗操作。
3.責任者:質監科
4.正文:
4.1 品名 鹽酸氯苯胍
本品為1,3–雙〔(對氯亞芐基)氨基〕胍鹽酸鹽。按干燥品計算,含C15H13Cl2N5·HCl不得少于98.0%。
4.2 性狀
4.2.1 本品為白色或淡黃色結晶性粉末;無臭,味苦;遇光色漸變深。
4.2.2 本品在乙醇中略溶,在氯仿中極微溶解,在水或乙醚中幾乎不溶; 在冰醋酸中略溶。
4.3 鑒別
4.3.1
儀器與設備:ESJ182-4電子分析天平、熔點測定儀、202-0電熱恒溫干燥箱、T6新世紀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量瓶(100ml)、刻度吸管(10ml)
4.3.2 試劑:乙醇、甲醇
4.3.3 試液:三硝基苯酚試液:本液為三硝基苯酚的飽和水溶液。
4.3.4 操作步驟與結果判定:
4.3.4.1 取本品約10mg,加乙醇適量,微熱使溶解,冷卻,加三硝基苯酚試液3~4滴,即生成黃色絮狀沉淀。
4.3.4.2 取本品約0.1g,加乙醇10ml,加熱溶解后,在攪拌下滴加1mol/L 氫氧化鈉溶液,使pH值至12左右,趁熱濾過,濾液冷卻后,析出黃色沉淀,濾過,沉淀用乙醇和水洗滌,至濾液顯中性,沉淀在105℃干燥至恒重,依法測定(熔點測定法標準操作規程),熔點應為188~193℃。
4.3.4.3 取本品,加甲醇制成每1ml中含10μg的溶液,照分光光度法310~380nm的波長范圍內測定,在352nm的波長處有最大吸收,并不得有其他雜峰。
4.3.4.4 本品的乙醇溶液顯氯化物的鑒別反應(一般鑒別試驗標準操作規程)。
4.4 檢查
4.4.1 乙醇溶液的澄清度
4.4.1.1 儀器與設備:架盤藥物天平、刻度吸管(10ml)、電熱爐
4.4.1.2 試劑:乙醇
4.4.1.3 操作步驟:取本品約0.3g,加乙醇20ml,加熱使溶解,冷卻后溶液應澄清。
4.4.1.4 如顯渾濁,與1號濁度標準液比較(澄清度檢查法標準操作規程), 不得更濃。
4.4.2 含氯量
4.4.2.1 儀器與設備:ESJ182-4電子分析天平、量筒(50ml)
4.4.2.2 指示液:0.2%二苯卡巴肼指示液:取二苯卡巴肼指示液1ml,加乙醇至 5ml。
4.4.2.3 滴定液:硝酸汞滴定液(0.05mol/L)(硝酸汞滴定液配制與標定 標準操作規程)。
4.4.2.4 操作步驟:取本品約0.3g,精密稱定,加乙醇50ml加熱溶解,冷 卻后加0.2%二苯卡巴肼指示液(取二苯卡巴肼指示液1ml,加乙醇至5ml)2ml,用硝酸汞滴定液(0.05mol/L)滴定至溶液顯淺玫瑰紅色。每1ml硝酸汞滴定液(0.05mol/L)相當于3.545mg的Cl。
4.4.2.5 結果判定:按干燥品計算,含氯量應為9.5%~9.8%。
4.4.3 干燥失重
4.4.3.1 儀器與設備:ESJ182-4電子天平、電熱恒溫鼓風干燥箱、稱量瓶。
4.4.3.2 操作步驟:取本品,在105℃干燥3小時(干燥失重測定法標準操 作規程)。
4.4.3.3 結果判定:減失重量不得過5.0%,否則判為不合格。
4.4.4 熾灼殘渣
4.4.4.1 儀器與設備:ESJ182-4電子天平、箱式電阻爐、坩堝。
4.4.4.2 操作步驟:取本品1.0g,照《熾灼殘渣檢查法標準操作規程》操作。
4.4.4.3 結果判定:遺留殘渣不得過0.1%,否則判為不合格。
4.4.5 重金屬
4.4.5.1 儀器與設備:架盤藥物天平、納氏比色管。
4.4.5.2 操作步驟: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重金屬檢查 法標準操作規程,第二法)。
4.4.5.3 結果判定:當供試液所呈顏色不深于對照液所呈顏色時,判為合格(20ppm);否則,判為不合格。
4.4.6 砷鹽
4.4.6.1 儀器與設備:架盤藥物天平、刻度吸管(5ml)、量筒(50ml)
4.4.6.2 試劑:氫氧化鈣、鹽酸
4.4.6.3 操作步驟:取本品1.0g,加氫氧化鈣1g,混合,加水少量,攪拌 無均勻,干燥后,先用小火燒灼使炭化,再在500~600℃熾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鹽酸5ml與水23ml使溶解,依法檢查(砷鹽檢查法標準操作規程)。
4.4.6.4 結果判定:應符合規定(0.0002%)。
4.5 含量測定
4.5.1 儀器與設備:ESJ182-4電子天平、量筒(50ml)、刻度吸管(5ml)、 酸式滴定管(50ml)。
4.5.2 試液:醋酸汞試液:取醋酸汞5g,研細,加溫熱的冰醋酸使溶解成 100ml,即得。本液應置棕色玻璃瓶內,密閉保存。
4.5.3 試劑:冰醋酸、醋酐
4.5.4 指示劑:結晶紫指示液:取結晶紫0.5g,加冰醋酸100ml使溶解, 即得。
4.5.5 滴定液:高氯酸滴定液(0.1mol/L)(高氯酸滴定液配制與標定標準操作規程)。
4.5.6 操作步驟:取本品約0.3g,精密稱定,加冰醋酸40ml,溫熱使溶解, 冷卻后加醋酸汞試液5ml,醋酐3ml和結晶紫指示液1滴,用高氯酸滴定液(0.1mol/L)滴定至溶液顯藍色,并將滴定的結果用空白試驗校正。每1ml高氯酸滴定液(0.1mol/L)相當于37.07mg的C15H13Cl2N5·HCl。
4.5.7 計算公式 V×T×F/1000
X%﹦——————————×100%
W樣×1/100
其中:F—校正因子;
T—滴定度(37.07mg/ml);
V—消耗高氯酸滴定液的體積( ml);
W樣—試樣的質量(g);
X%—試樣的百分含量。
4.5.8 相對偏差:取兩份樣平行操作,相對偏差不超過0.3%,否則,重新 檢驗。
4.5.9 結果判定:含C15H13Cl2N5·HCl不得少于98.0%。,否則判為不合格。
4.6 相關文件
4.6.1《澄清度檢查法標準操作規程》
4.6.2《硝酸汞滴定液配制與標定標準操作規程》
4.6.3《干燥失重測定法標準操作規程》
4.6.4《熾灼殘渣檢查法標準操作規程》
4.6.5《重金屬檢查法標準操作規程》(第二法)
4.6.6《砷鹽檢查法標準操作規程》
4.6.7《高氯酸滴定液配制與標定標準操作規程》
4.6.8《一般鑒別試驗標準操作規程》
4.6.9《熔點測定法標準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