氫氧化鉻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氫氧化鉻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我司資源回收利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T 191-2008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3 分子式和相對分子質量
分子式:Cr(OH)3
相對分子質量:103
4 要求
4.1 外觀:
4.2 氫氧化鉻應符合表1 的要求:
表 1 氫氧化鉻的指標要求
理化性能指標(w%)
項目
優質品 一級 二級 三級
鉻Cr ≥ 13.6 10.0 5.0 3.0
銅Cu ≤ 0.1 0.2 0.5 0.7
鎳Ni ≤ 0.1 0.5 0.5 0.7
鋅Zn ≤ 0.05 0.5 2.0 2.0
鈣Ca ≤ 0.001 0.5 0.5 1.0
鎂Mg ≤ 0.1 0.5 1.0 1.0
5 試驗方法
5.1 安全提示
本實驗方法中使用的部分實際具有毒性和腐蝕性,操作者應小心謹慎!如濺到皮膚上或眼睛上應立即用水沖洗,嚴重者應立即治療。使用易燃品時,嚴禁使用明火加熱。
5.2 鉻含量的測定
按DZG93-01 規定方法檢驗
5.3 表格1 中其他元素的測定
按GB/T14353-2010 規定方法測定
6 檢測規則
6.1 本標準要求中規定的所有項目均為出廠檢驗項目,應逐批進行檢驗。
6.2 用相同材料,基本相同的生產條件,連續生產或同一班組生產的氫氧化鉻為一批,每批產品不超過30t。
6.3 按GB/T6678 的規定確定采樣單元數。采樣時將采樣器自包裝袋的上方垂直插入至料層深度的3/4 出采樣。每袋所取試樣不少于50g;將所采的樣品混勻,用四分法縮分至約500g,分裝入兩個干燥、清潔的廣口瓶或塑料袋中,密封,黏貼標簽,注明:生產廠名、產品名稱、批號和采樣日期、采樣者姓名。一瓶(袋)用于檢驗,另一瓶(袋)保存備查,保存時間由生產廠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6.4 檢驗結果如有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自兩倍量的包裝中采樣進行復驗,復驗結果即使只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時,則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6.5 采用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檢驗結果是否符合標準。
7 標志、標簽
7.1 氫氧化鉻包裝上應有牢固清晰的標志,內容包括:生產廠名、廠址、產品名稱、凈含量、批號或生產日期、本標準標號和GB/T 191-2008 中規定的“怕雨”標志。
7.2 每批出廠的氫氧化鉻產品都應附有質量證明書。內容包括:生產廠名、廠址、產品名稱、凈含量、批號或生產日期和本標準編號。
8 包裝、運輸、貯存
8.1 氫氧化鉻采用噸袋包裝。或根據用戶要求協商確定包裝容量和方式。
8.2 氫氧化鉻在運輸過程中應有遮蓋物。防治日曬、雨淋、受潮。
8.3 氫氧化鉻應貯存在干燥庫房中,防止雨淋、受潮、日曬。
8.4 氫氧化鉻在符合本標準規定的包裝、運輸、貯存條件下,自生產之日起保質期不少于2 年
氫氧化鉻質量檢測
非售品
CAS:1308-14-1
分子式:Cr(OH)3
分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