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鈉質量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醋酸鈉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常規化工原料為原料合成香料過程中產生的副產物醋酸鈉。
分子式:CH3COONa
相對分子質量:82.03(按2007年國際相對原子質量)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693 化學試劑 三水合乙酸鈉
GB/T 6678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6680 液體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3 要求
3.1 色狀
無色至淡黃色液體。
3.2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按表1規定。
項目 指標
醋酸鈉,% ≥ 30
4 試驗方法
4.1 色狀的測定
取50mL~60mL醋酸鈉樣品,置于清潔、干燥的100mL比色管中,在日光或日光燈透射下,直接目測。
4.2 醋酸鈉含量的測定
按 GB/T 693 的規定執行。
5 檢驗規則
5.1 組批
以同等質量的均勻產品為一批。桶裝產品以不大于100t為一批,或以一貯槽、一槽罐的產品量為一批。
5.2 出廠檢驗
表 1 規定的全部項目為出廠檢驗項目。
5.3 采樣按GB/T 6678和GB/T 6680的規定進行。采樣總量應保證檢驗的要求。
5.4 將所采實驗室樣品混勻分別裝入兩個潔凈、干燥的帶內塞試劑瓶中并粘貼標簽,注明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批號、等級、采樣時間、采樣人姓名等,一瓶供檢驗用,另一瓶置于陰涼避光處密封保存三個月。
5.5 檢驗結果的判定按 GB/T 8170 規定的修約值比較法進行。檢驗結果如果有某項指標達不到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自兩倍數量的采樣單元中采樣進行復驗,復驗結果即使只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則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6 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6.1 標志和標簽
醋酸鈉包裝容器上應刷涂牢固、清晰的標志,內容包括生產廠名廠址、產品名稱、注冊商標、標準編號、批號、皮重、凈含量。圖示標志應符合 GB/T 191 的規定。
6.2 包裝
醋酸鈉用閉口鋼桶、塑料桶或專用槽車包裝,或按供需雙方協商并符合安全規定要求的包裝。
6.3 運輸
醋酸鈉在裝卸與搬運時不可與皮膚直接接觸。
6.4 貯存
醋酸鈉應貯存于密封、清潔、陰涼、干燥的倉庫內,防止日曬雨淋。
乙酸鈉質量檢測
非售品
CAS:127-09-3
分子式:C2H3NaO2
分子量:8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