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辛醇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仲辛醇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由蓖麻油水解、裂解所得粗品經精制所得的仲辛醇。主要用于生產增塑劑、農藥,合成香料、礦山浮選劑等。
分子式:C8H17OH
分子量:130.23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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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601-2002 化學試劑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標準溶液的制備
GB/T603-2002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
GB/T3143-1982 液體化學產品顏色測定方法(Hazen—鉑—鈷色號)
GB/T1668-2008 增塑劑酸值及酸度的測定
GB/T11133-1989 液體石油產品水含量測定法(卡爾·費休法)
GB/T6680-2003 液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T6682-2008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8170 -2008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3 要求
仲辛醇應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等級 項目
優級品 一級品 合格品
外 觀 無色透明油狀液體 淡黃色透明
油狀液體
顏色,(鉑 鈷), ≤ 10 15 —
純度,%, ≥ 99.5 99.0 82.0
水份,% ≤ 0.1 0.15 5.0
酸值,(mg KOH/g)%≤ 0.1 0.15 —
4 試驗方法
4.1 外觀的測定
用目測法觀察。
4.2 純度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測定。
4.2.1 原理
取適量樣品注入氣相色譜儀,由載氣帶入色譜柱進行分離,流出物以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檢測,并記錄色譜圖,用面積歸一化法直接求出仲辛醇的純度。
4.2.2 試劑與材料
載氣和輔助氣:
a) 氫氣:純度不小于 99.99%;
b) 氮氣:純度不小于 99.99%;
c) 壓縮空氣:經凈化處理。
4.2.3 儀器
a) 氣相色譜儀及色譜工作站;
b) 氫火焰檢測器:檢測限不大于 5×10-11g/s(苯);
c) 石英毛細管柱:0.53mm×30m×1.0 µm
d) 固定相:AC10 或同類固定相。
4.2.4 操作條件
a) 氫氣 30ml/min;
b) 空氣 400~500ml/min;
c) 氮氣 15~20ml/min;
d) 初始溫度:90 ℃;
初始持續時間:9 min;
升溫速度:15℃/ min;
最終溫度:200℃;
終溫持續時間:10min;
e) 汽化室溫度:220℃;
f) 檢測室溫度:230℃
4.2.5 測定步驟
打開氣相色譜儀及色譜工作站電源開關,按操作條件規定進行設定。檢查設定參數正確后,按運行開關開始加熱。當氣相色譜儀升溫至恒溫時,打開空氣、氫氣開關,點火后穩定(15~30)min。注入樣品,同時按下工作站數據采集鍵,分析結束,由儀器自動給出各組分的面積百分比,如果儀器線性范圍能滿足面積歸一化法定量分析要求,則可以直接測定仲辛醇的含量,否則不能測定其絕對含量。
4.2.7 允許差
平行測定兩次試驗結果之差不大于 0.2%時,取其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4.3 水分的測定
按 GB/T11133-1989 液體石油產品水含量測定法(卡爾·費休法)之規定進行測定。
4.4 顏色的測定
按 GB/T3143-1982 液體化學產品顏色測定法(Hazen-鉑-鈷色號)之規定進行測定。
4.5 酸值的測定
按 GB/T1668-2008 增塑劑酸值及酸度的測定之規定進行測定。
5 檢測規則
5.1 仲辛醇應由生產企業的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檢驗,生產企業應保證出廠產品各項指標符合標準要求,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質量證明書。
5.2 收貨單位有權按本標準規定的要求,檢驗規則和試驗方法對收到的仲辛醇進行驗收。(自生產之日起,有效質量保證期為三個月)。
5.3 本產品以每一次包裝的均勻產品為一批。
5.4 本產品按 GB/T6680-2003 的規定進行取樣。取樣用清潔干燥取樣管,插入包裝桶的上、中、下均勻取樣,取樣量不得少于 1000ml。混合均勻后,分裝于兩個清潔干燥的磨口瓶中,粘貼標簽注明:產品名稱、取樣日期、批號,一瓶進行檢驗,另一瓶保留三個月備查。
5.5 檢驗結果如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自兩倍量的包裝容器中取樣進行復檢。復檢的結果,即使只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則整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5.6 當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時,仲裁單位可由雙方協商選定,仲裁單位應按本標準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檢驗。
6 包裝、標志、運輸、貯存
6.1 仲辛醇應裝入牢固、清潔、干燥、內無機械雜質的鍍鋅鐵桶或相同材質的貯罐中。桶蓋的螺絲口應用潔凈的聚乙烯圈或無色橡膠圈密封,以免漏損。
6.2 每批產品都應附有質量證明書,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產品名稱、質量等級、批號、生產日期、產品凈重、產品標準編號。
6.3 仲辛醇包裝容器上應有牢固的標志,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產品名稱、產品凈重、產品標準號。
6.4 每桶仲辛醇應粘貼合格證,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產品名稱、質量等級、批號、檢驗日期、產品凈重等。
6.5 仲辛醇應貯存在通風、干燥的倉庫內,嚴禁煙火、避免高溫。
6.6 裝運時應輕裝輕卸,不可摔擲及猛烈撞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