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己胺;1-氨基己烷 | ||||
標
識 |
中文名: | 正己胺;1-氨基己烷 | ||
英文名: | n-Hexylamine;1-Amine-n-hexane | |||
分子式: | C6H15N | 分子量: | 101.19 | |
結構式: | ||||
CAS號: | 111-26-2 | RTECS號: | MQ4540000 | |
HS編碼: | UN編號: | |||
危險貨物編號: | 33620 | IMDG規則頁碼: | ||
理 |
外觀與性狀: | 無色液體。 | ||
主要用途: | 用于有機合成。 | |||
熔點: | -22.9 | 沸點: | 131.4 | |
相對密度(水=1): | 0.77 | 相對密度(空氣=1): | 3.49 | |
飽和蒸汽壓(kPa): | 無資料 | 溶解性: | 微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 | |
臨界溫度(℃): | 臨界壓力(MPa): | 辛醇/水分配系數的對數值:3.9 | ||
燃燒熱(kj/mol): | 4272.8 | |||
燃 燒 爆 炸 危 險 性 |
避免接觸的條件: | |||
燃燒性: | 易燃 | 建規火險分級: | 乙 | |
閃點(℃): | 29(O.C) | 自燃溫度(℃): | 無資料 | |
爆炸下限(V%): | 無資料 | 爆炸上限(V%): | 無資料 | |
危險特性: | 其蒸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引著回燃。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有腐蝕性。 | |||
燃燒(分解)產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 穩定性: | 穩定 | |
禁忌物: | 酸類、酸酐、強氧化劑、二氧化碳。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現 | |
滅火方法: |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滅火無效。 | |||
包 裝 儲 運 |
危險性類別: | 第3.3類高閃點易燃液體 |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 7 |
包裝類別: | Ⅱ | |||
儲運注意事項: | 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內。遠離火種、熱源。倉溫不宜超過30℃。防止陽光直射。包裝要求密封,不可與空氣接觸。應與氧化劑、酸類分開存放。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應采用·防爆型,開關設在倉外。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定期檢查是否有泄漏現象。充裝要控制流速,注意防止靜電積聚。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運輸按規定路線行駛,中途不得停駛。 廢棄:處置前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廢物儲存參見“儲運注意事項”。用控制焚燒法處置。焚燒爐排出的氮氧化物要通過洗滌器除去。 包裝方法:小開口鋼桶;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木板箱;安瓿瓶外木板箱。 | |||
毒 性 危 害 |
接觸限值: | 中國MAC:未制定標準蘇聯MAC:未制定標準美國TWA:未制定標準美國STEL:未制定標準 | ||
侵入途徑: | 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 |||
毒性: | 屬低毒類 LD50:670mg/kg(大鼠經口);420mg/kg(兔經皮) LC50: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對水體應給予特別注意。 | |||
健康危害: | 吸入、攝入或經皮膚吸收都有害,對眼睛、皮膚、粘膜和呼吸道有強烈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因咽喉、支氣管的痙攣、水腫,化學性肺炎、肺水腫而致死。中毒表現包括燒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氣短、頭痛、惡心和嘔吐。 | |||
急 |
皮膚接觸: | 脫去污染的衣著,立即用水沖洗至少15分鐘。 | ||
眼睛接觸: | 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 |||
吸入: |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 |||
食入: | 誤服者給飲大量溫水,催吐,就醫。 | |||
防 |
工程控制: | 生產過程密閉,加強通風。 | ||
呼吸系統防護: | 可能接觸其蒸氣時,佩帶防毒面具。 | |||
眼睛防護: |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 |||
防護服: | 穿相應的防護服。盡可能減少直接接觸。 | |||
手防護: | 戴防化學品手套。 | |||
其他: |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后,淋浴更衣。進行就業前和定期的體檢。 | |||
泄漏處置: | 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護服。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堵漏。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然后使用無火花工具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危險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3.3類高閃點易燃液體。 |
己胺安全技術說明書
非售品
CAS:111-26-2
分子式:CH3(CH2)4CH2NH2
分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