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三甲基苯檢測方法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 1,3,5-三甲基苯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安全。
本標準適用于 1,3,5-三甲基苯。
本標準主旨不在說明與產品有關的安全和環保問題,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有責任采取相應的安全、環保和防護措施,確保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T 255-1977 石油產品餾程測定法
GB/T 267-1988 石油產品閃點與燃點測定法(開口杯法)
GB/T 1884-2000 原油和液體石油產品密度實驗室測定法(密度計法)
GB/T 4756-1998 石油液體產品取樣法(手工法)
GB 15258-2009 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
SH O164-1992 石油產品包裝、貯運及交貨驗收規則
SH/T 0245-1992 溶劑油芳烴含量測定法(色譜法)
3 要求
產品控制項目指標應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項 目 指 標
一等品 合格品
外觀 無色透明液體
餾程
初餾點,℃ ≥ 158 155
98%體積分數餾出溫度,℃ ≤ 175 190
密度(20℃),g/cm3 0.84~0.89
芳烴體積分數,% ≥ 90.0
4 試驗方法
4.1 外觀
目測。
4.2 餾程的測定
按 GB/T 255-1977 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4.3 密度的測定
按 GB/T 1884-2000 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4.4 芳烴體積分數的測定
按 SH/T 0245-1992 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5 檢驗規則
5.1 出廠檢驗
產品應由本公司質檢部門逐批檢驗合格并附產品質量證明書后方可出廠。證明書內容包括:生產單位名稱、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或批號、等級、本標準編號、檢驗日期、檢驗人和檢驗結果等。出廠檢驗項目為本標準規定的全部項目。
5.2 組批和取樣
以一儲罐的產品為一批。按 GB/T 4756-1998 的規定取樣。每批產品取樣總量應不少于 2L。混均后分裝于兩個清潔、干燥的試劑瓶中,密封貼上標簽,注明: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或批號、采樣日期和采樣人等。一瓶檢驗,一瓶留樣。
5.3 判定
檢驗結果全部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判定為合格。檢驗結果中若有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加倍取樣復檢,復檢結果全部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判定為合格,復檢結果中仍有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6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產品采用專用槽車盛裝和運輸。槽車上應有 GB 190 中“毒性物質”、“易燃液體”標志,每車產品應附產品質量證明書和符合 GB 15258 規定的安全標簽。產品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應防火、防高溫、防靜電、防止撞擊和泄漏,并應符合危險貨物運輸和 SH 0164 中的有規定。
7 安全
1,3,5-三甲苯系易燃液體和毒性物質,其蒸氣遇空氣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易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劇烈反應,流速過快時易集聚靜電,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明火能引起回燃。吸入會中毒、食入會中毒、皮膚接觸會中毒,對環境有害。因此,應防火、防高溫、防靜電,操作時應佩戴安全防護用品。滅火劑為: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沙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