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烯腈(抑制了的);乙烯基氰;氰(代)乙烯 | ||||
標
識 |
中文名: | 丙烯腈(抑制了的);乙烯基氰;氰(代)乙烯 | ||
英文名: | Acrylonitrile;Cyanoethylene | |||
分子式: | C3H3N | 分子量: | 53.06 | |
結構式: | ||||
CAS號: | 107-13-1 | RTECS號: | AT5250000 | |
HS編碼: | UN編號: | 1093 | ||
危險貨物編號: | 32162 | IMDG規則頁碼: | 3173 | |
理 |
外觀與性狀: | 無色液體,有桃仁氣味。 | ||
主要用途: | 用于制造聚丙烯腈、丁腈橡膠、染料、合成樹脂、醫藥等。 | |||
熔點: | -83.6 | 沸點: | 77.3 | |
相對密度(水=1): | 0.81 | 相對密度(空氣=1): | 1.83 | |
飽和蒸汽壓(kPa): | 13.33/22.8℃ | 溶解性: | 微溶于水,易溶于多數有機溶劑。 | |
臨界溫度(℃): | 246 | 臨界壓力(MPa): | 3.5 | |
燃燒熱(kj/mol): | 1757.7 | |||
燃 燒 爆 炸 危 險 性 |
避免接觸的條件: | 光照、接觸空氣。 | ||
燃燒性: | 易燃 | 建規火險分級: | 甲 | |
閃點(℃): | -5 | 自燃溫度(℃): | 480 | |
爆炸下限(V%): | 2.8 | 爆炸上限(V%): | 28.0 | |
危險特性: | 其蒸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引著回燃。若遇高熱,可能發生聚合反應,出現大量放熱現象,引起容器破裂和爆炸事故。 | |||
燃燒(分解)產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氰化氫。 | 穩定性: | 穩定 | |
禁忌物: | 強氧化劑、堿類、酸類。 | 聚合危害: | 能發生 | |
滅火方法: |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滅火無效。消防器具(包括SCBA)不能提供足夠有效的防護。若不小心接觸,立即撤離現場,隔離器具,對人員徹底清污。能發生沒有預兆的自反應,阻塞安全閥,導致容器爆炸。如果該物質或被污染的流體進入水路,通知有潛在水體污染的下游用戶,通知地方衛生、消防官員和污染控制部門。使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在安全防爆距離以外,使用霧狀水冷卻暴露的容器。若冷卻水流不起作用(排放音量、音調升高,罐體變色或有任何變形的跡象),立即撤離到安全區域。 | |||
包 裝 儲 運 |
危險性類別: | 第3.2類中閃點易燃液體 |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 7;40 |
包裝類別: | Ⅰ | |||
儲運注意事項: | 通常商品加有穩定劑。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內。遠離火種、熱源。倉溫不宜超過30℃。防止陽光直射。包裝要求密封,不可與空氣接觸。不宜大量或久存。應與氧化劑、酸類、堿類分開存放。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應采用防爆型。開關設在倉外。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是否有泄漏現象。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運輸按規定路線行駛,中途不得停駛。 ERG指南:131P ERG指南分類:易燃液體—有毒的 | |||
毒 性 危 害 |
接觸限值: | 中國MAC:2mg/m3 蘇聯MAC:0.5mg/m3 美國TWA:OSHA 2ppm,4.3mg/m3;ACGIH 2ppm,4.3mg/m3 美國STEL:未制定標準 | ||
侵入途徑: | 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 |||
毒性: | 屬高毒類 LD50:78~93A1 250mg/kg(兔經皮) LC50: (1)可疑人類致癌物。皮膚接觸危害較大。 (2)潛在人類致癌物。盡量減少暴露。皮膚接觸危害較大。 | |||
健康危害: | 抑制呼吸酶。急性中毒與氫氰酸中毒相似,有頭痛、乏力、惡心、嘔吐、眩暈、呼吸困難、多汗、腹瀉。在嚴重及死亡病例表現為極度呼吸困難、痙攣、發紺、意識喪失等。慢性中毒尚無定論。部分接觸者出現神衰綜合征、低血壓等。可致接觸性皮炎。 IARC評價:可疑致癌物 NTP:可疑致癌物 IDLH:85ppm;潛在人類致癌物嗅閩:1.66ppm(嗅到氣味使人迅速疲勞,氣味在PEL以上能檢測到) OSHA:表Z—1空氣污染物 OSHA特別管理的物質:29CFR1910.1001—1048 健康危害(藍色):4 易燃性(紅色):3 反應活性:2 | |||
急 |
皮膚接觸: |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沖洗。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靜。吸入、食入或皮膚接觸該物質可引起遲發反應。確保醫務人員了解該物質相關的個體防護知識,注意自身防護。 | ||
眼睛接觸: | 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 | |||
吸入: |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停止者,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勿用口對口)。給吸入亞硝酸異戊酯,立即就醫。 | |||
食入: | 誤服者用1:5000高錳酸鉀或5%硫代硫酸鈉洗胃。立即就醫。 | |||
防 |
工程控制: |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排風。盡可能機械化、自動化。 | ||
呼吸系統防護: | 可能接觸毒物時,必須佩帶防毒面具。緊急事態搶救或逃生時,建議佩帶正壓自給式呼吸器。 | |||
眼睛防護: |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 |||
防護服: | 穿相應的防護服。 | |||
手防護: | 戴防化學品手套。 | |||
其他: |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后,徹底清洗。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車間應配備急救設備及藥品。有關人員應學會自救互救。 | |||
泄漏處置: | 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正壓自給式呼吸器,穿廠商特別推薦的化學防護服(完全隔離)。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環境信息:防止空氣污染法:防事故泄漏/可燃物(款112(r)表3),臨界值(TQ)9150kg。防止水污染法:款307主要污染物、款313主要化學物或款401.15毒性物。防止水污染法:款311有害物質應報告量主要化學物(同CERCLA)。 EPA有害廢物代碼:U009。資源保護和回收法:款261,有毒物或無其他規定。資源保護和回收法:禁止土地存放的廢物。資源保護和回收法:通用的處理標準廢水0.24mg/L;非液體廢物84mg/kg。資源保護和回收法:地表水監測清單表建議方法(PQL μg/L)8030(5);8240(5)。安全飲水法:主表(55FR1470)。應急計劃和社區知情權法:款302極端有害物質,臨界規劃值(TPQ)4540kg。應急計劃和社區知情權法:款304應報告量45.4kg。應急計劃和社區知情權法:款313表R,最低應報告濃度0.1%。加州建議65:致癌物。 |
丙烯基苯基甲酮安全技術說明書
非售品
CAS:107-13-1
分子式:C6H5—COCH=CHCH3
分子量: